泉州中心市區已清理5萬輛共享單車 將出臺相關管理辦法

中心市區已清理5萬輛共享單車

目前掛牌共享電動車有1500輛 將出臺相關管理辦法

路邊的共享電動車大多有序停放

“合理規劃停放區域,加強准入、退出和經營服務管理,控制投放總量。”

“經營者應當採取電子圍欄等手段規範運營服務。”

“使用人應當文明規範使用、停放共享單車(電動車)。”

“企業若違反規定,影響市容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每輛50元罰款。”

——摘自《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臺海網11月19日訊 據東南早報報道    近年來,共享單車(電動車)在給市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產生一系列問題,如佔道停放、在街頭巷尾隨意堆積等,給交通添堵,也影響市容市貌。對此,泉州相關部門多次開展整治行動。如何進一步規範共享單車(電動車)管理,明年元旦起正式施行的《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做了明確規定。

記者調查

共享單車已少見 停放亂象有改觀

記者在泉秀街、寶洲街、刺桐路等多個路段看到,停放在劃線內的共享電動車基本擺放整齊。以前常被市民詬病的刺桐路領SHOW天地入口、寶洲街萬達廣場等地的停放亂象,如今已經沒了,停放在劃線區域內的共享電動車數量不多,且掛有車牌。以前滿街可見的共享單車如今基本看不到。

記者瞭解到,目前泉州掛牌的共享電動車有1500輛,分屬四家企業即美團、哈囉、青桔、小遛。不過在刺桐路領SHOW天地附近,記者見到一輛未掛牌的“喵走出行”共享電動車斜停在路邊劃線內,掃車上的二維碼顯示“當前位置未開通服務區”。

市民龔小姐告訴記者,雖然目前中心市區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不多,但近期她經過刺桐大橋,發現有共享單車、共享電動車停在大橋車道上。

哈囉泉州區域負責人陳先生、青桔相關負責人王先生告訴記者,他們在泉州中心市區的共享單車基本已清理,清出的車很多到了報廢年限,可正常運營的車則調撥到其他市場。目前出現在中心市區的零星共享單車,有些是被用戶從周邊騎來,有的是之前被人私藏,工作人員巡查時會回收。

據悉,目前哈囉按規上牌投放在中心市區的共享電動車350部;青桔除了在中心市區按規投放的450輛,在晉江也有投放;美團共享電動車在泉州運營區域除了中心市區,在晉江區域也有投放。

路面上仍有載人等不文明騎行行為

條例規定

影響市容不整改 每車罰款50元

《條例》對共享單車的主管部門、經營者、使用者都做了詳細規定。

城市管理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共享單車(電動車)管理辦法,合理規劃停放區域,加強准入、退出和經營服務管理,控制投放總量。

經營者應當採取電子圍欄等手段規範運營服務,加強日常衛生保潔,及時清理無序停放和損壞的共享單車(電動車)。

使用人應當文明規範使用、停放共享單車(電動車)。

按《條例》規定,經營者未履行日常衛生保潔義務、未及時清理無序停放或者損壞的共享單車(電動車),影響市容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每輛50元罰款。

企業聲音

增派人員加強調度 引導文明規範用車

作為市場運營主體、提供服務的共享單車(電動車)企業將如何貫徹落實《條例》規定呢?記者採訪了在泉州的部分共享電動車企業。

美團、哈囉、青桔共享電動車企業相關人士均表示,按照泉州有關部門要求,目前他們在劃有停車區域的地方設置電子圍欄,一旦車輛不在規定設置的電子圍欄內規範停放且有傾斜角,將無法正常還車。

哈囉泉州區域負責人陳先生稱,後臺會指引用戶正確規範停車,如果用戶違規停車,將被罰款15元,運營中,確實有用戶被罰款過。針對多次違停、破壞車輛的用戶,設置黑名單,禁止使用。

美團的周先生說,部分用戶在騎行中,為了圖方便或在系統提醒只能騎行幾公里的情況下依舊騎行,導致車輛被隨意丟在路上。為杜絕此行為,除了設置禁行區域外,他們還加派人手進行提醒及干預,一旦發現及時調度。針對不文明騎行的行為,會設置短期黑名單,同時未按規定停放,額外收取調度費,強制用戶文明規範用車、停放。

美團、哈囉、青桔方面均表示,在日常管理中採用智慧化手段和人工干預對車輛進行秩序管理,節假日、專項行動等,會增加調派人手及車輛,保障現場各項運維的時效性。

仍有用戶將車亂停

部門行動

已清理5萬多輛車 將出臺管理辦法

在過去,共享單車特別是共享電動車由於“多頭”管理的問題,存在亂象。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相關人士介紹,在《條例》明確職責之後,先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累計清退中心市區共享單車5萬餘輛,暫扣近200輛,目前中心市區首批核定準入的共享電動車為1500輛,後續還會核定第二、第三批准入。

下一步,市城管局將按照《條例》控制總量、合理規劃停車區域、加強准入和退出機制要求,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一是抓緊制定共享單車(電動車)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電動車管理“上牌照、購保險、配頭盔、停定位”等具體工作措施。

二是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要求共享單車經營者規範運營服務,加強日常衛生保潔,及時清理無序停放和損壞的共享單車(電動車),正確設置電子圍欄,引導騎車人入位停車,規範共享單車停車秩序。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進一步清退無牌車輛,未掛牌的共享電動車一律不準進入中心市區運營。對共享單車經營者未履行日常衛生保潔義務、未及時清理無序停放或者損壞的共享單車(電動車),影響市容的,依據《條例》嚴加查處。

同時也呼籲市民朋友文明規範騎行,有序規範停放,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容環境。(記者 陳小芬 莊麗祥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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