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教師被判強姦罪入獄,伸冤42年,涉案8名女生集體翻供

小學教師被判強姦罪入獄,伸冤42年,涉案8名女生集體翻供

資料圖。圖源CFP

摘要:那些留存的申訴書大概只剩一半,它們堆疊在廚房拐角的一方矮桌上,散亂而厚重,全部手寫,筆劃舒朗,標準的A4紙大小,重量超過了7.5公斤,厚度是字典的五倍,累計超過一百二十萬字,等同於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

再加上五本寫滿的日記(時間跨度從1984至今),所有材料都在說一件事:五十四年前,江西蓮花縣小學教師汪康夫被指控強姦兩名,猥褻十名女學生(全班共十六名女學生),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他認為這是冤案,要平反。

汪康夫78歲了,有嚴重的胃病,常年便血,心臟也不好。他白日裡昏昏沉沉,最清醒的時間只在凌晨兩三點到天亮之間,他會準時坐到那方矮桌前,這是江西農村最常見的飯廳,不足十平米,靠著廚房,白熾燈昏暗,深夜四下無人,他孤身面對白牆,戴上老花鏡,坐得端正筆直,執筆書寫,偶爾停下,吸一口煙,反覆刪改字句。江西山區的霧氣重,一點點圍上來,這表示要拂曉了,他才停筆,照常出去工作,這樣的夜晚持續了近四十年,他時常左手夾著廉價香菸,手指已被燻黃。

七十年代末,汪康夫就收到了那些女學生積極地回信,大意是老師沒有犯強姦罪。1980年法院複查後,駁回申訴;1986年檢察院、法院聯合調查後作出“建議撤銷原判,予以糾正”的結論,申訴仍被駁回。今年7月,江西省檢察院在兩個月前決定受理後,又以調取不到案卷為由中止審查。

在一百二十萬字的材料裡至少出現了7名律師的名字,其中一位跟了九年;汪康夫的微信名單裡有55個好友,其中有17位是聯繫過他的記者。在過往的報道里,當年檢舉的女老師表示他沒有犯罪。班上的班長和男學生也加入進來,現在,能夠找到的8位涉案女學生願意出堂為汪康夫作證,她們中一些人在幾十年的自責中度過,覺得要把真話說出來。

思想家密爾有言,真話是會被謊言擊敗的,甚至會被消滅,我們看到的歷史事實都是如此。但真話有一個優勢,是它會一再被說出來,直到它找到適合生長的地方。

文 | 張雅麗

編輯 | 龔龍飛

小學教師被判強姦罪入獄,伸冤42年,涉案8名女生集體翻供

汪康夫站在家門前抽菸。張雅麗 攝

“感覺自己就像個祥林嫂一樣”

安靜的時候,汪康夫顯得嚴肅,銀髮豎起,雙眉漆黑濃密。他不愛湊熱鬧,村裡四百戶人家,並不認識幾個人。說到案子,汪康夫才會變得激動起來。跨度超過五十年的案情,他大概說了一萬多字,只花費了五十分鐘,每秒說三個字,中間沒有喝水。案情卷宗上有什麼內容,四十二年裡找過誰,得到什麼回應,他都一清二楚,就像這位民辦教師在講一篇再熟悉不過的課文,好像他的後半生就只幹了這一件事。

當問到四個兒女的出生年份時,他停住了,記不清了。家裡的舊雜誌,汪康夫翻來覆去地讀,每一天都像新的一樣。而申訴的事,他講了無數遍,那些法律專有名詞,就像形成了肌肉記憶一般,條件反射式地從嘴裡蹦出來,頻率最高的詞是“冤案”。

一方面,他在村裡是孤僻的老人,而有一度,汪康夫又逢人便說自己的案子。跟親家坐在一起,他總是要講起申訴,這曾讓小女兒感到有些心煩。

方桌上,最早的那一份申訴,日期是1989年,紙已泛黃,都記錄了汪康夫五十四年前的命運斗轉:

1966年,國家時局驟變,蓮花縣琴水小學的語文教師汪康夫在這天被公安帶走。公安認定,他強姦十二名女學生;後經複查,蓮花縣人民法院判定,他強姦兩名女學生,猥褻十名。

在法院保存的卷宗裡,汪康夫的定罪證據材料一共有三份:當年負責找女學生們談話的教師曹靜安,賀恩蓮所寫材料各一份;琴水小學社教工作組撰寫的《關於琴水小學教師汪康夫猥褻、誘姦女學生調查報告》一份。

審判極為迅速,24歲的汪康夫幾無辯白,他最終獲刑10年。

父親曾是國民黨軍官,這是汪康夫唯一能夠想到的理由。1975年,勞改九年後,他被提前釋放。1978年,汪康夫開始申訴。次年,他陸續給當年的女學生寫信,女學生們很快回信,並且全部否認了強姦、猥褻事實。汪康夫將回信交到法院,卻在1987年的法院回覆中,成為了他串供的證據。

他反覆地找法院,當年的承辦人對他說,你知道的我知道,你不知道的我也知道,我不是包公,就算是,我也沒有尚方寶劍。

女生們寫了證明,法院認為是串供;交了申訴書,法院收了,但未複查。汪康夫不明白,問題出在哪裡,只能寄希望於投遞申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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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康夫在寫申訴書。張雅麗 攝

他決定繼續寫。

“我名汪康夫。”一篇又一篇,都是這樣的開頭。在那摞申訴書裡,有很多封內容完整,但沒寫日期落款。那是他提前寫好的,為以後寫不動的時候準備。寫到後來,那些字句開始出現在孫輩廢棄的作業本上。這些是不能寄出的,變成了他的自言自語,沒有人看,每天也要寫一寫,不然心裡不踏實,似乎寫申訴已經刻進了他的生物鐘裡,變成了一種漫長的習慣。

“感覺自己就像個祥林嫂一樣。”他望著桌上那摞申訴書和日記本。

說真話的人們

2013年八月,江西電視臺記者劉正報道汪氏宗祠祖像被盜案。採訪結束,汪康夫叫住了劉正,遞過來一摞厚厚的申訴材料。

回到南昌後,劉正時不時地收到汪康夫發來的材料。已經工作13年的劉正很清楚這件事的挖掘成本很高,他沒打算報道。此後,汪康夫不停發,劉正就一直收,他默默地將那些材料收在一個文件夾裡。一段時間後,汪康夫發的頻率降了下來。然而之後劉正發現,汪康夫的QQ頭像時常亮著,但也不跟自己說話,心裡有點說不出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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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邊為卷宗材料,右邊為申訴書和五本日記。張雅麗 攝

當申訴日記寫到第五本,在第165頁,一個日期被標紅:2016年3月28日,轉機來了。

這一天,汪康夫收到了劉正的短信。接下來的四個月,劉正做了四期電視節目,找到了那些橫跨五十年的案中人:兩名“被強姦”的女生尹福珍、洪仔妹,當年寫過檢舉材料的女老師之一曹靜安,司法機關負責人……

這是汪康夫第一次見到信裡的人。

算起來,他只當過兩年班主任,半個世紀過去,他已經認不得當時還是小學生的女學生們。2016年7月,劉正在北京找到了曹靜安。她蒼老虛弱,已經81歲。在鏡頭裡,她說,“沒有強姦這回事。”

報道發佈後遭到了外部力量干預,但劉正堅持了下來。這些真情實感的證言,像是一塊被推倒的骨牌。劉正的報道,將事件裡的人們串連起來,他們的陳述讓事件的輪廓浮現,更多人開始回應汪康夫。

此後,汪康夫陸續接到了當年的同事和學生打來的電話。當時的班長李利元尤為積極。

1966年,汪康夫被帶走的第二天一早,李利元像往常一樣去了他宿舍,人不在。下樓的時候,碰上了汪康夫的舍友,他說,汪老師出差了,以後不要來找了。

很快,汪老師強姦女生的事傳開了。“公安辦事不會有錯吧?”儘管不敢相信,但李利元和同學們還是被說服了。直到2016年7月,看到報道,李利元才知道了汪康夫的遭遇。他接受了劉正的採訪,其他媒體也來了。期間,江西省高院曾表示,很快會聯繫汪康夫。

汪康夫並沒有等到回覆。他反而接到全國各地打來的陌生電話,電話那頭的故事跟汪康夫相似,他們希望汪案有了進展,能分享經驗。汪康夫把他們叫做“難友”,其中一個湖北的老人,還和他互換了微信。

2020年5月,李新恩用電動車帶著李利元,用五六天時間,挨門挨戶給女同學們送信,這是李利元寫全班女生的一封公開信,希望她們能夠站出來為老師作證。最終,除了一位已過世和三位難以聯繫上的女學生,李利元和李新恩拿到了八位女同學的證明。

害怕像當年被認定是串供一樣,汪康夫不敢收下這些材料。這幾份證明材料,被李新恩用一個公文包整齊地收著,記者來的時候,他就拿出來給大家看。李新恩夫婦也不知道,這份材料應該交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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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五點,汪康夫在家中。張雅麗 攝

一百二十萬字的申訴書

2018年,還是沒有結果,汪康夫又整日地開始寫申訴書,這一年,他寫了61封,幾乎每週一篇。

汪康夫記得,一審判決後,有十天可以上訴,他開始寫第一封申訴信。看守所的管教勸他,別寫了,萬一改判死刑了呢?公安局最初認定,說他強姦了十二個女生,這是要判極刑的。但汪康夫照寫。寫到第五六天的時候,那份上訴材料的草稿還沒謄寫完,就被收走了。

幾天後,在看守所的一間小屋裡,二審宣判,過程不到半小時。法官幾句話就把判決書唸完,維持原判。

問,你還有什麼說的嗎?

汪康夫在被告意見上寫:我沒有強姦女同學。對面的法官沒有搭理,出門走了。

1967年元月,汪康夫到鄱陽湖農場,勞改九年。

現存的申訴書裡,最早的一封寫於1989年9月。全文270個字,不少憤慨之詞,“還我清白”、“滑天下之大稽”等。後來,他越來越注意措辭,寫在2015年的一封申訴書,汪康夫改了9遍,都超過2700個字。

申請事項,事實理由,請求糾正……他換上了這些嚴謹規範的措辭,按照一篇刑事申訴狀的格式書寫。“事實理由”這一項,他來回換詞,“政治迫害案”先改為“枉法誣陷案”,又換成“冤案”。他不知道,哪個詞更容易被法院接受。

他想,也許換掉某些不合時宜的詞,案子就能被受理了。數以千遍地書寫,言辭趨向理性平實,那些年輕時激烈的情緒消失了。

“我這輩子,就是在法院裡抬不起頭。”汪康夫說。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沒有電話,汪康夫要麼步行六七公里的路,到烏石山的郵局去寄信。要麼就坐班車,花一兩天時間,親自到縣裡的法院遞申訴書。法院裡的人,後來看到他的申訴書接都不接;庭長看他來,多數時間都說開會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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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回信的信封。張雅麗 攝

2000年,開始有了電話。早上九點,下午兩點,他總會在這兩個上班最早的時間,給法院打電話。“三點半、四點、四點半三次撥電話,總是無人接聽。”

在他的日記裡,與法官電話中談話最長的一次,通話時長17分鐘,是萍鄉中院立案庭告訴他,他的申訴已收到,但不再受理。

當汪康夫的日記寫滿第四本時,時間到了2002年,裡面不再有生活,只記申訴,給哪個部門打了電話,跟什麼人說了什麼。

2003年10月31日,是日記裡為數不多的明媚的一天:

“從南昌回來後,每天思考如何再把申訴材料寫得更有理有據。今晨終於寫好,覺得比以前更有說服力一些。多日的沉悶心情頓覺開朗,信心更大。”

這是數千篇日記裡少有的歡愉時刻,但也是無疾而終的一天。

律師和證人

2020年教師節這天,張玉環案的代理律師王飛,在微博寫,汪康夫的案子,接還是不接?

“平凡的老汪”回覆:懇請王律師接了吧。這個賬號是小女兒替他註冊的。隨後,王飛無償代理了這個案子。

這是42年來,汪康夫聘請過第7個律師。最初是縣裡的,後來是杭州、廣東到北京。從日記裡看得出,接案時,每一個律師都表現出信心,到後來,態度都逐漸變得冷淡。每換一個律師,汪康夫都重新鼓起信念,打定主意要把自己的申訴書送進法院。在王飛之前,律師代理費從五十,到兩千,再到四萬,但就是沒有一個人把案子推進到重審程序。

合作最長的一位律師來自北京,此前的九年,汪康夫都在與他接觸。起初,兩人用QQ聯繫,後來,律師逐漸不接電話,回覆越來越少。在2013年和2014年兩年的日記中,他詳細地記錄了溝通情況。汪康夫詢問案情的言說很長,而律師回覆往往是“好的”“收到”。汪康夫想,哪怕北京的律師無所作為,也總比縣城律師強。

律師們離開時的措辭大致相同,都說時間久、情況複雜。

角落裡,堆著一摞半米高的《民主與法制》,這是中國法學會主辦的一本權威刊物。早在1993年,他就試著給《民主與法制》、《中國檢察報》等編輯部寄去過申訴書,甚至包括《今日說法》的主持人撒貝寧。結果要麼石沉大海,要麼申訴被轉交給法院後,再無音信。

按那份汪康夫手寫的電話清單,上面有九個女學生的電話。挨個撥過去,排在前面的尹福珍,在“喂”了一聲之後快速掛斷,直到打到第九位女學生,才接了電話。

今年八月開始,女學生們接待了五六家媒體。她們感到自己的生活被打擾,要求李新恩,不要再帶記者來。

站在劉淑芬家門前,她顯得有些機警,出於禮貌,勉強才讓我進屋。據說,劉淑芬本人願意作證,但丈夫不太樂意。

她快速地引我進門,領著我穿過好幾個房間,最終停在一個幽暗的房間裡。“他(丈夫)出去了,不然又該心煩了。”劉淑芬說。

她神情有些懊悔,胡亂抓了抓她半白的頭髮,“為了這件事,我一輩子揪心”。

當年的劉淑芬十三四歲,是班裡比較瘦小的女生。課外活動時,她被一名女老師叫進辦公室問話。老師當時讓她寫些什麼,現在的劉淑芬已經記不清了。她只記得女老師遞過來小小的作業本紙,要求她寫,不會寫,女老師就關上門出去吃飯,把劉淑芬留在屋裡。為了不再被關著,劉淑芬最終照女老師的要求,寫了“不知道是什麼東西”的內容。她以為事情就這樣過去。

劉淑芬反覆地、小心翼翼地問我,“你說,這算‘關’嗎?”似乎她害怕由於自己的話,再一次影響到其他人。

後來,她成了護士,在小學畢業的十幾年之後,收到了一封汪康夫的來信。她才知道了老師入獄勞改的遭遇。

劉淑芬覺得自己可能害了老師,但又害怕負責。然而,汪老師並未來找她,但這像皮膚上一根倒刺,只有不觸碰才會相安無事。

說到這些,她神情裡自責的情緒加重,不安地用手掌來回摩挲自己的臉。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時候,倒是兩名公安來找過她,她做了一些說明,也不了了之。

李蓮新卻沒有等來公安。當年,她被女老師叫進辦公室問話,隨便抄了兩行別人寫的。她等著公安來調查的時候,再解釋。但是幾十年過去,公安一直沒來。今年,當班長李利元找到她時,她的證明寫了兩頁,包括“我問心有愧,對不起老師”,並在最後,按了手印、簽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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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學生李蓮新的親筆證明。張雅麗 攝

此前,劉淑芬從未跟家人談及此事。現在,各地的記者開始連續找到劉淑芬。她的丈夫非常不滿,為什麼這樣的男女之事,妻子從未告訴過自己。劉淑芬跟他解釋,老師是冤枉的,需要幫老師澄清。記者來多了,丈夫反而覺得讓村鄰覺得是自己家出了醜事。

“你還覺得這挺光榮嗎?不要多管閒事!”丈夫生起氣來就喊。

“我不能毫無反思,後果我自己承擔,我不影響你,不影響家庭。”劉淑芬索性這樣對丈夫說。

半個世紀的罪人

對於汪康夫而言,命運的弔詭在於,他後來意識到如果沒有那個勞改農場,他可能在接下來的歷次運動中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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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候的汪康夫。張雅麗 攝

在鄱陽湖農場,汪康夫度過了整個動亂時代。在他被定罪後的半個世紀裡,動亂結束,改革開放走過了四十年,憲法前後修訂了多次,中國從落後貧困一躍成為世界經濟總量第二的大國,他出獄後建立了家庭,現在擁有了九個孫輩,世界發生了巨大變化。

勞改生活極為壓抑,他九年來的活動範圍只剩一間宿舍,一塊空地和農田。犯人們之間相互提防。曾有人因為站在警戒線附近被舉報,不承認,被打掉半條命。汪康夫的性格變得更加沉默、謹慎,自己的案情從不向獄友提起。

冬天尤其難捱。他搖晃著把土挑到有四、五層樓高的堤壩上,一趟一趟。每天三兩米飯和水煮的蔬菜,汪康夫吃不飽。他在這裡患上了胃病,往後的五十年裡,時常便血,像柏油一樣。

頂著勞改犯的帽子,汪康夫回到村裡時已經33歲。他很快就跟同樣“成分不好”的妻子結婚,生育了四個子女。被聘到村裡小學當代課老師,這是教師中等級最低的職位,每個月領三十元的工資。

1989年,家裡的三個孩子都已到學齡,他卻失業了。通知離崗的第二天,他被醫生告知,腎裡有一枚大結石。住院,汪康夫聽說查一次體溫,需要兩毛錢。所以每次護士抽出體溫表,他都直接說體溫正常。

那段時間,汪康夫剛剛聯繫上了縣裡的律師劉瑞慶,把借來的150元,交給律師,請求幫忙查卷宗。律師給出建議,讓找教育局,請求組織調查。縣裡跑了三四次,縣教育局明確地拒絕了他的請求

11月15日,他在第一本日記裡寫下

全家節衣縮食供我申訴,孩子們連冬天的鞋子都沒有,母親、妻子有病也只好拖延不治。要說我有罪,這才是我的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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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康夫在飯廳裡看書。張雅麗 攝

在村裡生活,汪康夫只出現在四個地方,在家裡,去菜地,去石市村小學,以及等去縣城班車的車站。“自卑啊,怕人家說是勞改犯。”過往同事們對他的評價多數是,對教學事業忠誠,為人沉穩踏實。被採訪過的四位村民都說,他是冤枉的。

村民也確實相信了這位愛惜名聲的教師應該不是強姦犯,但利益衝突常常會淹沒理性。“勞改犯”“強姦犯”這類指控可以輕易擊倒汪康夫。

因為用地問題,鄰里間有了糾紛。汪康夫有理去爭論,不多久,他卻灰溜溜地回來。大女兒金鳳問他,“他說我是勞改犯,有什麼資格在這裡說?”

“從小到大,只要有這種情況,我們家就沒贏過。”小女兒珍珍說。

情緒會傳染,珍珍長大後才意識到。她感受到家裡瀰漫著被壓抑的氛圍,來自家庭中快樂的反饋很少。2011年,珍珍結婚時,操持婚禮事宜,幾乎全部由母親一手操辦。

中學時候,珍珍開始真正知道父親是在申訴。她從來不會主動跟別人講起,“說出去多少感覺沒面子。”直到後來,看到張玉環案的時候,珍珍哭了。她第一次從別人的案件中,試著瞭解到父親被冤枉的感受。

“也不知道上輩子得罪了什麼人。”汪康夫的妻子常說這句話,似乎這是認同命運的一個理由,讓人平靜,並且接受。汪康夫卻不這麼說,他談到案子很難平靜。

今年八月,汪康夫接到了省檢察院電話,告訴他案件中止,再等等。

“要等多久?”汪康夫問。

“你不要老是在這邊催我們,這個時間不是我們能夠決定的。”電話那頭說。

汪康夫平靜地掛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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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省檢察院給汪康夫的回覆。張雅麗攝

:關於汪康夫案進程的部分資料補充如下:

1980年,蓮花縣人民法院進行復查。此次複查對當年的一審法官、參與教師賀恩蓮、曹靜安做了重新調查。一審法官和曹靜安提到,沒有對兩名學生進行檢查。賀恩蓮談到,學生談話時帶有引導,學生沒寫過檢舉材料。但法院最終仍以“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為由駁回申述。

1986年,吉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和吉安地區檢察院做出聯合調查報告,結論為:“認定無罪,否認原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以現有證據難以認定構成強姦罪,建議撤銷原判,予以糾正。”

1987年,汪康夫向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後仍被駁回,理由是汪康夫提供的被害人信件是經過串供所得,不足為證。

1993年,蓮花縣法院決定立案複查,後回覆不屬於該院複查範圍。

1999年,江西省高院將案件轉至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江西省高院在轉辦函中寫到,認定汪康夫強姦沒有事實依據,沒有被害人的控告、筆錄、陳述。

2000年,萍鄉市中院以與1987年相同答覆駁回申訴。

2004年,萍鄉中院將案件轉到吉安中院,吉安中院告知汪康夫向省高院申訴。向省高院寄去申訴材料後,被退回。

中途,汪康夫的案件申訴被多次駁回、轉辦。

2020年5月,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決定對此案進行復查。但7月29日,以原卷無法調取為由,中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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