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車子翻個底朝天 他找岳父來頂包

近日,鏡湖交警大隊接警稱,在弋江北路二環加油站處有一輛轎車翻車,請求出警。轄區火車站中隊接警後火速趕到現場,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一輛小型轎車四輪朝天地仰臥在事發路段,旁邊一名中老年男子自稱是該車駕駛員。

經詢問,該名中老年男子姓曹,自稱因為疏於觀察,車輛與綠化帶路牙發生刮碰,造成翻車。曹某稱是從駕駛室車門爬出來的。民警立即查看車門,發現駕駛室車門已損壞,根本無法打開,在證據和法律面前,曹某承認車輛是他女婿雷某駕駛的,事發後雷某通知其來現場。日前上午,雷某到中隊投案。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一次記12分,可並處15日以下拘留。雷某的岳父曹某因提供虛假證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將受到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大江晚報記者 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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