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級人才都在用的“SMART原則”是什麼?


頂級人才都在用的“SMART原則”是什麼?


概念定義

頂級人才都在用的“SMART原則”是什麼?

SMART原則(S=Specific、M=Measurable、A=Attainable、R=Relevant、T=Time-based)

S(Specific)——明確性

M(Measurable)——衡量性

A(Attainable)——可實現性

R(Relevant)——相關性

T(Time-based)——時限性

SMART原則,是實現良好目標管理的重要手段。

理論要點

SMART原則一 S(Specific)——明確性

目標必須是明確的,具體的。

所謂明確就是要用具體的語言清楚地說明要達成的行為標準。明確的目標幾乎是所有成功團隊的一致特點。很多團隊不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因為目標定的模稜兩可,或沒有將目標有效的傳達給相關成員。 示例:目標——“增強客戶意識”。這種對目標的描述就很不明確,因為增強客戶意識有許多具體做法,如:減少客戶投訴,過去客戶投訴率是3%,現在把它降低到1.5%或者1%。提升服務的速度,使用規範禮貌的用語,採用規範的服務流程,也是增強客戶意識的一個方面。 有這麼多增強客戶意識的做法,我們所說的“增強客戶意識”到底指哪一塊?不明確就沒有辦法評判、衡量。所以建議這樣修改,比方說,我們將在月底前把前臺收銀的速度提升至正常的標準,這個正常的標準可能是兩分鐘,也可能是一分鐘,或分時段來確定標準。 實施要求:目標設置要有項目、衡量標準、達成措施、完成期限以及資源要求,使考核人能夠很清晰的看到部門或科室月計劃要做哪些那些事情,計劃完成到什麼樣的程度。

SMART原則二 M(Measurable)——衡量性

目標必須是可以衡量,量化的。

應該有一組明確的數據,作為衡量是否達成目標的依據。 如果制定的目標沒有辦法衡量,就無法判斷這個目標是否實現。比如領導有一天問“這個目標離實現大概有多遠?”團隊成員的回答是“我們早實現了”。這就是領導和下屬對團隊目標所產生的一種分歧。原因就在於沒有給他一個定量的可以衡量的分析數據。但並不是所有的目標可以衡量,有時也會有例外,比如說大方向性質的目標就難以衡量。 比方說,“為所有的老員工安排進一步的管理培訓”。進一步是一個既不明確也不容易衡量的概念,到底指什麼?是不是隻要安排了這個培訓,不管誰講,也不管效果好壞都叫“進一步”? 改進一下:準確地說,在什麼時間完成對所有老員工關於某個主題的培訓,並且在這個課程結束後,學員的評分在85分以上,低於85分就認為效果不理想,高於85分就是所期待的結果。這樣目標變得可以衡量。 實施要求:目標的衡量標準遵循“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質化”。使制定人與考核人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的、清晰的可度量的標尺,杜絕在目標設置中使用形容詞等概念模糊、無法衡量的描述。對於目標的可衡量性應該首先從數量、質量、成本、時間、上級或客戶的滿意程度五個方面來進行,如果仍不能進行衡量,其次可考慮將目標細化,細化成分目標後再從以上五個方面衡量,如果仍不能衡量,還可以將完成目標的工作進行流程化,通過流程化使目標可衡量。

SMART原則三 A(Attainable)——可實現性

目標必須是可以達到、實現的。

如果上司利用一些行政手段,利用權利性的影響力一廂情願地把自己所制定的目標強壓給下屬,下屬典型的反映是一種心理和行為上的抗拒:我可以接受,但是否完成這個目標,有沒有最終的把握,這個可不好說。一旦有一天這個目標真完成不了的時候,下屬有一百個理由可以推卸責任:你看我早就說了,這個目標肯定完成不了,但你堅持要壓給我。 “控制式”的領導喜歡自己定目標,然後交給下屬去完成,他們不在乎下屬的意見和反映,這種做法越來越沒有市場。今天員工的知識層次、學歷、自己本身的素質,以及他們主張的個性張揚的程度都遠遠超出從前。因此,領導者應該更多的吸納下屬來參與目標制定的過程,即便是團隊整體的目標。 定目標成長,就先不要想達成的困難,不然熱情還沒點燃就先被畏懼給打消念頭了。 實施要求:目標設置要堅持員工參與、上下左右溝通,使擬定的工作目標在組織及個人之間達成一致。既要使工作內容飽滿,也要具有可達性。可以制定出跳起來“摘桃”的目標,不能制定出跳起來“摘星星”的目標。

SMART原則四 R(Relevant)——相關性

目標必須和其他目標具有相關性。

目標的相關性是指實現此目標與其他目標的關聯情況。如果實現了這個目標,但對其他的目標完全不相關,或者相關度很低,那這個目標即使被達到了,意義也不是很大。 因為畢竟工作目標的設定,是要和崗位職責相關聯的,不能跑題。比如一個前臺,你讓她學點英語以便接電話的時候用得上,這時候提升英語水平和前臺接電話的服務質量有關聯,即學英語這一目標與提高前臺工作水準這一目標直接相關。若你讓她去學習6sigma,就比較跑題了,因為前臺學習6sigma這一目標與提高前臺工作水準這一目標相關度很低。

SMART原則五 T(Time-based)——時限性

目標必須具有明確的截止期限.。

例如,我將在2005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某事。5月31日就是一個確定的時間限制。沒有時間限制的目標沒有辦法考核,或帶來考核的不公。上下級之間對目標輕重緩急的認識程度不同,上司著急,但下面不知道。到頭來上司可以暴跳如雷,而下屬覺得委屈。這種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定的方式也會帶來考核的不公正,傷害工作關係,傷害下屬的工作熱情。 實施要求:目標設置要具有時間限制,根據工作任務的權重、事情的輕重緩急,擬定出完成目標項目的時間要求,定期檢查項目的完成進度,及時掌握項目進展的變化情況,以方便對下屬進行及時的工作指導,以及根據工作計劃的異常情況變化及時地調整工作計劃。 總之,無論是制定團隊的工作目標,還是員工的績效目標,都必須符合上述原則,五個原則缺一不可。 制定的過程也是對部門或科室先期的工作掌控能力提升的過程,完成計劃的過程也就是對自己現代化管理能力歷練和實踐的過程。

理論應用

目標管理:對於各行各業而言,要實現對目標的準確把控。就必須按照SMART原則,對總體目標的分類,分級,分解,制定出切實可行、合理的目標計劃。圍繞核心目標,確定各種業務目標,及各類角色目標,並保持協調一致。合理的目標計劃,能起到凝心聚力的效果。

績效考核:績效考核的結果直接關係到獎懲,與員工利益直接相關,因此績效考核的標準必須明確公平,並且易於被理解,才能使大家對考核結果心服口服。績效考核,更關注的是成果,而不是過程,因此績效考核必須與目標的實現程度相關聯,通過量化的數據指標,證明自己的貢獻。

工作總結:員工在總結工作,或是求職簡歷上,描述自己的貢獻時,應儘量符合SMART原則。

相關案例

KPI:即關鍵績效指標法。KPI法符合一個重要的管理原理–“二八原理”。在一個企業的價值創造過程中,存在著“80/20”的規律,即20%的骨幹人員創造企業80%的價值;而且在每一位員工身上“二八原理”同樣適用,即 80%的工作任務是由20%的關鍵行為完成的。因此,必須抓住20%的關鍵行為,對之進行分析和衡量,這樣就能抓住業績評價的重心。

OKR:即目標與關鍵成果法。OKR的主要目標是明確公司和團隊的“目標”以及明確每個目標達成的可衡量的“關鍵結果”。通過目標(Objectives),關鍵結果(Keyresults),執行策略(Execute)的分解,確保所有人圍繞目標在正確的方向上不斷取得成績。

目標管理:現代管理學之父——彼得·德魯克在《管理的實踐》中說過這樣的話“企業管理需要一個管理原則。這一原則能夠讓個人充分發揮特長、擔負責任,凝聚共同的願景和保持一致的努力方向,建立起團隊合作和集體協作,並能協調個人目標與共同利益。目標管理與自我控制是唯一能做到這一點的管理原則。”,這段話提出了目標管理的思想。與傳統的KPI講究的控制最終產出結果不同,目標管理更重視的是用價值引導員工進行自我控制,實現更高的挑戰。KPI要求100%完成與績效考核直接掛鉤,而具有挑戰性的目標管理可以容忍失敗,評分也不不直接代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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