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告破,法院兑付赃款

4月16日,利州法院召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赃款兑付会,现场为14名受害群众退还发放共计180余万元赃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告破,法院兑付赃款


据了解,被告人刘某春以刘某的名义成立的广元市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开会公开宣传、口口相传的方式,动员员工及员工的亲朋好友将钱借给公司,承诺到期还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人吸收资金。通过大量细致的追赃挽损工作,利州法院现已将涉案赃款全部追回,挽回了群众的损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告破,法院兑付赃款


兑付会上,14名受害群众拿到自己失而复得的现金,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同时向承办法官送上锦旗表达谢意。

(广元晚报全媒体记者 文煜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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