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帥鍋先是秀了秀胳膊上的肌肉,又秀了秀帶貨和流量的肌肉,看到他有吃有喝不差錢的樣子,又有萬千寵愛在身,這件事差不多就算過去了。
整整半年了,現在的膘肥體壯元氣滿滿,並不代表曾經的傷害沒有存在過,只是帥鍋不願糾結罷了。
“粉絲行為,偶像買單”,非常好奇是誰想到的毒詞條,一旦成立,將是一個簡單好用到可怕的害人的輿論利器。227事件小試牛刀,便讓肖戰、粉絲乃至整個社會,為它買了半年的單,貌似仍未付清。如果可以繼續推而廣之,實而踐之,那就想讓誰買單就讓誰買單,想開多大的單就開多大的單,簡直不要太爽。
“粉絲行為,偶像買單”,想讓誰買單就讓誰買單,只要尊稱你一聲“偶像”。如今偶像並不需要持證上崗,粉絲更是隨口一表即可,人人可以互為偶像和粉絲,人人可以“被偶像”、“被粉絲”。想要害人,只要隨意抓住某個人的一點過錯,指定他是誰的粉絲就可以了,“志之所趨,無遠弗屆。窮山距海,不能限也” 管他們互相認不認識,有沒有恩怨。
“粉絲行為,偶像買單”,想開多大的單就開多大的單。粉絲行為,自己該買的單肯定逃不掉,偶像陪買的這一單,該怎麼買呢?一比一等價地買?粉絲亂塗亂畫,偶像去幫他道歉?還是偶像去幫他擦掉?還是偶像幫他付罰款?還是偶像幫他接受批評教育?粉絲殺了人,偶像幫他坐牢還是幫他抵命?或者翻番地買?粉絲說了一句話,偶像就要從“立正捱打”到“社會性死亡”,任由處置,但憑所願。
“粉絲行為,偶像買單”,向誰買單?當然是心懷不軌,要消滅偶像,還想順便撈足好處的人。
“粉絲行為,偶像買單”,這一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害人利器,在227事件中甫一亮相,便威名赫赫,所向披靡。來自民間的抵抗被莫名化解和壓制,各路人馬只能乖乖買單。肖戰,粉絲,路人,官媒,商家乃至整個社會,都付出了極為慘痛的代價,影響深遠,傷痕難以癒合。
這還僅僅是在娛樂圈一個新晉流量身上初初發軔,如果蔓延到社會上其他領域,隨意指派一個粉絲,就可以將任何一個人除掉,不知道這個社會還買不買得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