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热搜不记得你了,我们可没忘记你!

前段时间,鲍毓明涉嫌性侵“养女”一事曝光之后,立马在网络上引发了滔天巨浪。


顿时间,全网声讨,就连各路明星都纷纷斥责鲍毓明,韩红甚至直接喊话:鲍毓明,我是韩红,你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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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事情过了一个多星期,似乎鲍毓明这个人就从热搜中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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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热搜不在乎,不等于我们大众不在乎!


关心这件事情的人都知道,鲍毓明是个披着成功人士外皮的畜生,有着高智商的他还精通法律,大家都很害怕风平浪静之后,这个禽兽会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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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我觉得恶心且愤怒的是,鲍毓明辩解两人是“恋人关系”,说自己的女儿李星星是他“现在的女儿,未来的妻子”,还很巧妙地将矛头引起了李星星妈妈身上。


他声称自己与李星星是日久生情,没有强迫。


“我从来没有和李星星(受害者)以‘养父女’关系相处,我对李星星是百般疼爱,要星星给月亮,是对方恩将仇报......”


怪不得说不怕流氓耍流氓,就怕流氓有文化。


鲍毓明还说,自己和李星星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是在14周岁之后,就连逃避法律责任是时间都掐的那么好,真的让人细思极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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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毓明还给李星星播放爸爸、妈妈和孩子之间的未成年人色情片,对她进行精神控制:


“你看大家都是这么做的,国外也是这么做的。别人家都是这样,只是没有告诉你而已。


你不能报我们的秘密说出去,说出去你就不干净了,所有人都会讨厌你。”


听到他说的这番话,实则是让我觉得恶寒,也让我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部关于未成年少女被性侵的影片,里面讲的也是像李星星这样的少女,被人精神控制,非法性侵。


甚至是到后面被好心人救出之后,她听到睡觉两个字的时候,就会主动脱去自己内裤,这女孩究竟遭遇了多少次的性侵,才会形成这样的条件反射?


更让我觉得恶寒的是,微博上居然还真的有人相信鲍毓明的这套说辞,说这是跨越年龄的爱情、小女孩找到了个“sugar dady”,这样的话听的都觉得反胃。


还出现了#影视剧里的爹系男友#、#有个爹系男友是什么体验#的热搜,用别人的痛苦来做自己段子,这种行为无异于吃“人血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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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43岁名校毕业的上市公司高管,和一个14岁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凭什么说是双方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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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件事情里面,我们要关注到一个重要的点:「性同意」。


所谓的「性同意」(sexualconsent),是指发生性行为之前,获得和给予对方明确的同意。而满足性同意则必须要有四个基本前提:到性同意的年龄、知情、自愿、平等。


日本首位公开控诉性侵的伊藤诗织说过:


“一起吃饭、喝酒、牵手、接吻都不能意味着同意进行性行为。没有达到可发生性关系的法定年龄,也意味着不同意。处于无法拒绝的长河,或处于无法做出决定的状态,也意味着不同意。


未经同意的性行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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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身边的女性朋友,却几乎都是第一次听过这个名词「性同意」,似乎这个社会对于「性同意」的教育,实在是太稀缺了。


在现实生活中,你一定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某个女性因为穿着暴露,言语上比较开放,就很容易让男人以为她是出来“卖肉”的,认为是那种只要给钱就能够随便哄上床的女人。


因为他们对于「性同意」有了太多的主观上的误解和模糊的界限。


谁规定,只要女性穿着暴露,或者说言语上有挑逗行为,亦或者她没有说“No”,就代表着你可以和她进行了性行为?


甚至,我还听过有些男的在那边传播一些歪理,说女性在进行那种事情的时候多半都是害羞,她越是说不要就代表她越是想要,这是她给你的指令和鼓励,千万不要临阵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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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后台,有个读者和我私信说,她曾经遭遇过一次强奸,但她当时没有报警,因为觉得自己理亏。


她说那时候是去参加应酬,那晚应酬她喝得太多,整个人已经晕乎乎,神志不太清楚。但是经理还很好人将她送回家,只不过那晚老公出差,只有她一个人。


这个经理将她扶上床之后,竟然冒充她老公帮她换衣服,而这个女性读者也因为喝得迷迷糊糊,一早就不省人事了,就把对方真的当成是自己的老公,默许了他的行为。


她说,因为自己没有反抗,所以也不知道能不能算自己被强奸了。


听完她的诉说,我的确替她觉得很不值,但也反映了一件事,女性对于「性」上的自我保护实在是太弱了。


前几天,那个性侵女助理的导演钮承泽被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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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犯罪的过程中,女助理曾经哭求着说“不要”,并且试图伸手阻挡钮承泽的暴行。


可对方似乎听不到女助理的哭喊,继续强行脱她的衣服、强吻、性侵......直至女助理被吓得蜷缩在沙发上不断哭泣颤抖,他才停了下来。


并且他在审案期间,还一直否认自己的罪行,说是喜欢对方,认为她愿意留下来也是对自己有意思,才想进一步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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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被害者被吓到全身僵硬失控,没有激烈反抗,不代表就是默许了发生性关系。


不得不说,正是因为社会对于「性同意」界限太过模糊,才有了那么多强奸案。


在最新的《法证先锋4》里面就有这样一个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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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穿的少,或者穿你买的东西来酒店应酬,就代表是默许和对方发生关系吗?


这和说手机钱包放在桌子上面就是给人拿,又有什么区别呢?


触手可及之处,如同邀请,那这个世界上可以侵占的东西就太多了。甚至给人戴绿帽,都变成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


「性同意」,就不应该有明确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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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觉得这个世界荒唐的就是,很多男性都认为,女性只要同意交往,那便是同意发生性关系。


我就很纳闷,谁给你们这样的自信,难不成真的认为自己帅过潘安?


是个女生只要和你交往,就是把自己的身子献给你,任你享受。


甚至就连韩寒也曾说过:“我觉得一个女的如果答应跟一个男的单独吃饭、单独看电影,就是答应跟这个男的上床了,这是我心中一向的一个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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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我不仅满头黑线,这是什么毒逻辑?又有多少受害者在这种毒逻辑的洗脑之下,在恋爱关系中半推半就,甚至还未做好准备就被侵占了身子。


这都是因为「性同意」的教育缺失,很多人根本没有这样的意识,甚至也不知道只要自己不同意,对方就不能和你发生性关系。无论你们之前做过什么,亦或什么关系。


我想,无论是鲍毓明还是钮承泽,在大大小小的性侵案件中,加害者都是企图用“恋爱关系”合理化自己的罪行。


最让可怕的是,婚姻之后的强迫性行为,因为有了婚姻关系这块“免死令牌”,仿佛施害者就拥有了对伴侣实施性暴力的合法权利。


之前央视纪录片有一部名为《中国反家暴纪事》中就有几个是遭受到“婚内强奸”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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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鹃是一名老师,她的丈夫在人前是一个有教养、有文化的工程师,可回到家中就会变成一个恶魔,一个只懂得发泄欲望的恶魔。


每天晚上她的丈夫都要拉着杜鹃一起看色情影片,还要按照里面的情节和她发生性关系,一旦杜鹃有不愿意,就会遭来丈夫的毒打。


对杜鹃来说,家里的那张床就好比地狱。


长期遭受性暴力的杜鹃,坦言自己已经绝望到自杀了三次,因为不能杀了对方,那她只有选择自杀,只是都没有死成。


直至在机构的帮助下,历经了三年时间杜鹃才逃离魔掌,摆脱了这20多年的婚姻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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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正是因为在传统父权文化里,妻子是丈夫的私有财产、男权至上的腐化思想过于根深蒂固,所以才导致那么多女性“无权决定自己的性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性学教授潘绥铭,在1999年8月~2000年8月的全国抽样调查中,发现女性在遭受不情愿的性行为中,有94.7%都发生在夫妻之间。


现在都21世纪了,人类都已经能够上宇宙了,妻子是独立自由人格的个体,其次才是作为伴侣的身份,婚姻从来都不应该是性暴力合法化的庇护所。


请记住,在性关系上,不同意就是不同意,哪怕是结婚了也不行,请学会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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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鲍毓明性侵这件案子曝光出来之后,大多数的舆论都没有质疑受害者为什么不反抗,而是重视受害者是否有同意发生性行为。


也许是因为对方未成年的原因,但无论如何都是一个好的开始。


至于那些认为“受害者有罪论”的人,恐怕只有真的等到这件事落在他们的头上,他们才会知道什么叫后湖。


对于那些听信鲍毓明胡扯言论,认为这是一段“忘年恋爱”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性暴力对于受害者来说,会给他们造成多么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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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已经成为了他人的父母,那么我真的希望你能够好好看这本《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作者林奕含说,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少女爱上“强奸犯”的故事。


13岁的房思琪,第一次被大她37岁的禽兽教师李国华性侵,她说了五个字:不行,我不会。


听起来是不是很傻?哪里有人会说这样的话!


可以说话之后,这个女孩子突然有种功课没有做好的感觉,竟然对着那个禽兽老师说对不起。


事后她自己也很恨自己,为什么那么蠢!为什么当时说的是“我不会”?为什么不会拒绝说“我不要”?


让人觉得心酸的,是她从13岁到18岁,整整被性侵5年的时间里,她不是没有求助过,只是每一次求助都被伤的很深,让她开始害怕去求助。


她告诉自己最好的朋友,得到的回应说:“你好恶心,你真恶心,离我远一点。”


她告诉妈妈:“听说学校有个同学跟老师在一起。”而妈妈一脸嫌弃地说:“这么小年纪就这么骚。”


被最亲近的人嫌弃和厌恶,这让房思琪越来越觉得她是肮脏的,也认为这个世界都觉得她做错了。在那瞬间,她决定一辈子都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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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自己有活下去的动力,觉得自己不是那么肮脏的人,房思琪只能选择爱上这个“强奸犯”,爱上这个性侵她的老师。


“我不能只喜欢老师,我要爱上他。你爱的人要对你做什么都可以,不是吗?思想是一种多么伟大的东西!我是从前的我的赝品。我要爱老师,否则我太痛苦了。 ”


唯有这样,房思琪才觉得自己干净了,这件事才没有那么肮脏,自己也不是妈妈口中的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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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是爱吗?


这只是一个精神崩溃的女孩,用自我麻痹和自我催眠来缓解身体和心理上的疼痛而已,她根本已经无法再感受到爱:


“你在我身上这样,你要我相信这世间还有恋爱?你要我假装不知道世界上有被撕开的女孩,在校园里跟人家手牵手逛操场?你能命令我的脑子不要每天梦到你,直梦到我害怕睡觉?你要一个好男生接受我这样的女生——就连我自己也接受不了自己?你要我在对你的爱之外学会另一种爱?”


在书的结尾,故事的最后,书中的房思琪疯了,现实中林奕含死了。


至于恶魔,还潇洒在人间。


鲍毓明,热搜不记得你了,我们可没忘记你!


通过这次鲍毓明事件,我真的希望关于性的认知,应该更加让孩子们提早熟悉,更加要普及性教育,要让他们从小就明白男女有别。


更应该让所有人都知道,性同意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


我们已经见过太多未成年被性侵的惨案,有多少无辜的女孩因为童年性侵给她留下巨大的阴影,甚至影响、毁了她的一生。


鲍毓明,热搜不记得你了,我们可没忘记你!


我甚至知道,自己以前的小学同学,因为从小被性侵的关系,现在竟然去做了援交女。


我不知道究竟靠媒体们的发声,靠我们的文字能不能让鲍毓明这样的禽兽人渣伏法,但我知道,如果我们不去提,不去让大众记起这些事,最终也只能泯与众人间,被时间冲淡。


就像林奕含在书中的一句话:


“我原谅了他,因为这样我才能活下去。你们不能原谅他,因为这样其他女孩子才能活得下去。”


有太多提出性知识普及、传播性知识的“先驱们”被冠上了色情、不良信息的称号,更有甚者将他们视作色情狂,键盘侠的字字诛心更让他们不再敢发声。


可真正的恶魔呢?却仍然逍遥在人间,谁也不知道他们的魔掌伸向了何人!


鲍毓明,还有更多像鲍毓明这类的人,也许热搜、新闻会慢慢忘却你们,但大众却不会!我相信那些有良心、责任心的自媒体会持续关注这件事。


鲍毓明,热搜不记得你了,我们可没忘记你!


最后,我想说:


“为众人抱火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自由开辟道路者,不可使其困于荆棘!”


鲍毓明,热搜不记得你了,我们可没忘记你!


我是肖木,面对性暴力,我们要勇敢说“不”!

你还知道那些关于性暴力的事情?

欢迎留言评论分享,让更多人知道普及性教育已经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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