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投资者提问:“部分投资者担心定增价格过低,烦请予以说明,谢谢!”

用户提问来自:irm1250326

部分投资者担心定增价格过低,烦请予以说明,谢谢!

董秘回复:

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关心!我们留意到相关主观、别有用心地误导投资者的文章,相关部门正在跟进和处理相关事项。您问题中提及的“低价发行”的概念是错误的、不正确的。4月11日公告的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不是现在进行股票的非公开发行。在正式发行完成前,对公司控股股东、中小股东在内全体股东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均不构成影响。按照融资市场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与要求,根据初步估算,即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准备工作高效、顺利地推进,公司仍需至少6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全部程序,包括:1、非公开发行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将相关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3、中国证监会决定受理后,对申请文件进行初审;4、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5、中国证监会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决定;6、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可根据自身情况、股东意向、市场情况等因素择机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主要是由于中高端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产品升级和产品价值不断提升,公司各大客户快速增长的订单需求对公司的生产规模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投向智能穿戴设备、车载设备、智能手机等终端领域,以及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来前景、投资必要性等要素均经过公司认真、严谨、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分析,项目的实施将大大增强相关中高端产品的生产能力,满足和保障全球消费电子和汽车电子行业各大品牌客户对于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式电脑等产品,以及高端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家电等领域中高端产品大量、高质、顺利交付的需求,使公司加快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智能制造,提高生产效率、产品品质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和强化公司的全面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对加快实现公司长期战略目标具有重大意义。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后,公司收到了许多来自国内外、资金实力雄厚的、专业、优秀的投资机构的关心与咨询,他们均一致表示对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的高度认可和强力支持。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定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不存在低价发行的情况。当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批复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启动发行,向意向认购对象发出认购邀请书,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为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管控发行风险,公司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包括不限于具体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投向等相关事宜。再次感谢您的关注,祝顺利!

2020年04月19日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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