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的十大怪事

10.没有宪法

英国议会的十大怪事

或者更准确地说,没有一份文件规定应该如何治理国家。 英国是少数几个没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之一(其他国家是以色列、新西兰和圣马力诺),它依赖于数百年来演变的独立法律和传统。

例如,没有宪法规定必须有一位总理,这只是一个随着时间发展起来的角色。

由于自由民主党已经开始为宪法改革而奔走,缺乏具体宪法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一场严重的政治辩论。

9.御批


英国议会的十大怪事

在一项法案成为法律之前,女王必须批准同意。 她也仍然有权接受、拒绝或推迟议会对任何法案的同意。

实际上,自1708年以来,没有君主拒绝过议会通过的法案,因此可以认为女王将同意任何国会法案。

8.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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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个政党获得的选票数量和在议会中赢得的席位数量很少显示出任何关系。 选民为当地选出一位候选人,得票最多的人赢得席位。 如果一位候选人赢得60%的选票,其余40%的选票将被打折扣

一个简单的制度,但在一个有三个主要政党的国家,它可能会引发一些反常现象,导致一些公众质疑投票制度的代表性。并可能导致和2005年的选举一样,工党仅获得37%的选票,但占了55%的席位,自由民主党获得22%的选票,只有9%的席位。

7.选择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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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公民对谁成为首相没有发言权,他们所能做的就是投票给他们党的议员。从一个建立在古老习俗之上的体系中,决定谁成为首相的过程远并非一帆风顺。大选结果公布后,该党的领袖(即议员人数超过所有其他政党的总和的人)前往白金汉宫,请求女王批准组建政府。对他们来说幸运的是,女王永远不会对最大政党的领导人说不。

实际上,在大多数选举中,该制度并不十分民主,只有不到40%的人投票支持最大的政党。

6.无党派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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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系统通常会确保获胜方在整体上拥有多数席位,但有时投票不会产生明确的获胜者。这些“无党派议会”迫使拥有相当多席位的政党达成协议,有时其中两个政党同意共同努力直到下届选举。

如果没有任何一方能够共同努力,则惯例是前任总理任职。这意味着工党有可能在大选中名列第三,英国仍将有工党总理!

5。召唤选举


英国议会的十大怪事

两次选举之间没有固定的时间间隔。法律规定,政府必须每五年至少举行一次选举,在此期间的任何时候都可以举行选举。女王拥有解散议会的最终权力,但根据惯例,总理可以选择何时解散。

当首相决定该是选举的时候了,他们就会要求女王解散议会,这通常对政府有利。

4.上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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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议院的议员并不是议会中唯一的政治家, 议会还有一个由女王根据政府的建议任命的“世俗贵族”上议院,以及26名英国国教的著名主教。

所有在议会成功通过的法案都由上议院进行辩论和批准。 上议院可以也拒绝通过法案,但最终的权力掌握在下议院手中,下议院可以援引《 1911年和1949年议会法》通过法案。自1911年以来,这种情况只发生过7次,最近一次是在2004年,为了禁止带狗狩猎。

由于上议院是非选举产生的,并且最终无力对抗下议院,一些国会议员要求改变立场,他们赞成类似美国国会的民选第二议院。

3.非议会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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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议期间,议员们被禁止使用可能“冒犯议会尊严”的语言。这通常包括咒骂,个人侮辱,最严重的是指责国会议员不诚实。众议院议长认为,许多词随时间推移都是非议会性的,包括“懦夫”、“胆小鬼”、“流氓”、“骗子”、“叛徒”和“吉特”。

许多议员完善了侮辱的艺术,同时避免受到众议院议长的训斥,喜欢用一些俗语来嘲弄对手,比如说谎时——“实事求是”,喝醉时——“异常疲倦”。

2.礼仪权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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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议院的权杖是一种华丽的金制权杖,当议会开会时,它被放置在会议厅的中央, 工作人员代表女王的权威,必须在会议厅出席会议,使会议合法。

在国会议员抗议议会决定的数十年中,权杖已经表现出应有的作用,甚至遭到了国会议员的抗议。2009年,工党议员约翰麦克唐纳因扰乱伦敦希思罗机场扩建而被停职。

1.议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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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议院采用了一种古老而怪异的投票方法。众议院议长宣布投票后,与会议员将有八分钟的时间进入两个房间——“赞成”或“否”。时间到了,门将被锁定,国会议员将排队等候清点。

国务卿甚至首相都会就重要事项进行投票,人们经常会看到他们在争抢合适的席位。尽管看起来很荒谬,但投票系统为议员们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可以与首相和政府其他部门会面和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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