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律師:中的法律坑,你躲過去了嗎?

剛剛播完又好像沒有播完的《精英律師》中,給我印象最深的是時刻耍帥的羅檳。


精英律師:中的法律坑,你躲過去了嗎?

他是個叱詫風雲的精英律師,可是這個打字為什麼都是翹著蘭花指一下一下的“楚”,並切“楚”的還不是很利索啊···


精英律師:中的法律坑,你躲過去了嗎?

哈哈好啦!今天要說的不是羅檳,是羅海瓊扮演的林嘉分得500萬房租的事。

林嘉的現實狀況是自己沒有經濟來源,和丈夫離婚怕分不到財產所以諮詢戴曦,問怎麼辦。


精英律師:中的法律坑,你躲過去了嗎?

戴曦在羅檳的指導下,告訴林嘉說其丈夫婚前買的門市房,婚後產生的房租費1000萬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並且還為林嘉打贏了官司,分得了500萬。


精英律師:中的法律坑,你躲過去了嗎?

需要糾正的是,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而門市房的房租即為孳息,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不可以分割。

所以大家要記得,不要被誤導哦。

法律問題可以留言諮詢,一小時內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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