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聯動構建平安法治新城

建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聯動構建平安法治新城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及省市區委關於強化基層治理體系和提高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的決策部署,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大訴源治理和矛盾糾紛聯動化解力度,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構建一站式多元解紛工作格局,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新城和法治新城,近日,中共西安市新城區委政法委員會、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西安市新城區司法局聯合出臺了《關於建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聯動機制的實施方案》。

近年來,隨著人民法院案件持續增長,司法資源優化和供給矛盾凸顯。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和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建設作為新城區人民法院的一項重要工作持續推進。該方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的意見》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制定。

建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聯動構建平安法治新城

堅持黨政主導、綜治協調、多元共治,構建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糾紛解決的工作格局,充分發揮司法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中的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注重訴訟與人民調解的有效對接、協調發展,實現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有效運行,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司法需求。在新城區委政法委的領導下,建立新城區法院、新城區司法局聯繫溝通工作機制。

新城區司法局發揮職能作用,有效整合人民調解、律師調解、行業調解等各類非訴調解組織及其他調解力量開展工作,與區法院信息共享,向區法院推薦調解組織或調解員。區法院根據工作需要納入特邀調解名冊,依託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開展線上、線下調解。

建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聯動構建平安法治新城

有效發揮審判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的職能作用,將人民法院“訴”的權威性、規範性和人民調解組織“調”的便利性、非對抗性結合起來,形成合力,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讓更多群眾瞭解多元化解機制的優勢和內涵,願意選擇非訴渠道解決矛盾糾紛,提高多元化解工作的社會認可度和接受度,讓更多的糾紛能夠以調解的方式在訴前解決,營造誠信友善、理性平和、文明和諧、創新發展的社會氛圍。

建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聯動構建平安法治新城

主編:豐收

編輯:媛媛 | 審核: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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