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动构建平安法治新城

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动构建平安法治新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区委关于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力度,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格局,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新城和法治新城,近日,中共西安市新城区委政法委员会、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人民法院案件持续增长,司法资源优化和供给矛盾凸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新城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持续推进。该方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制定。

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动构建平安法治新城

坚持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共治,构建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纠纷解决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注重诉讼与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协调发展,实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运行,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在新城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建立新城区法院、新城区司法局联系沟通工作机制。

新城区司法局发挥职能作用,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类非诉调解组织及其他调解力量开展工作,与区法院信息共享,向区法院推荐调解组织或调解员。区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纳入特邀调解名册,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线上、线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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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发挥审判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将人民法院“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人民调解组织“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让更多群众了解多元化解机制的优势和内涵,愿意选择非诉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提高多元化解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接受度,让更多的纠纷能够以调解的方式在诉前解决,营造诚信友善、理性平和、文明和谐、创新发展的社会氛围。

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动构建平安法治新城

主编:丰收

编辑:媛媛 | 审核: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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