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委发文 国六确定延期至2021年元旦

(文/彭科峰)4月28日,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宣布推迟国六标准实施。显然,这对汽车行业来说是一个利好。

11部委发文 国六确定延期至2021年元旦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轻型汽车(总质量不超过3.5吨)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二、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三、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车排放标准。

此前,按照《轻型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标准,2020年7月1日起,我国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标准国六a阶段要求。2023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标准国六b阶段要求。但考虑到疫情的因素,相关部门还是及时进行了政策调整。

根据中汽协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中旬,行业国五车辆库存约有26万辆。尽管看上去数字不是太大,但显然在当前低迷的大环境下要想彻底消化它也需要一定的时日。半年的时间内,经销商能够把这些国五车都卖出去吗?

值得注意的是,不过,从《通知》来看,2021年1月1日前,国五的销售仅局限于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的地区,这意味着已经公布提前实施国六的地区计划不变,库存的国五车依然不能在上海、深圳等地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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