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法院集中審理13起涉農民工工資案

近日,城固法院集中審理了13起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民事案件,用真實案例為即將實施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做了一次生動的普法宣傳。

城固法院集中審理13起涉農民工工資案

2018年7月,原告高某等13人應包工頭馬某邀約,前往陝西某建築集團有限公司承攬的工地幹活。工程結算後,高某等13人尚有11.8萬元的工資沒有領到,原告多次與馬某及陝西某建築集團有限公司催要無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二被告支付拖欠的工資。城固法院受理案件後高度重視,多次將二被告傳喚至法院瞭解情況,協商解決方案。4月27日,法庭對原告與二被告進行了三方調解,調解過程中,二被告對拖欠工資金額並無異議,但均認為應由對方支付工人剩餘工資,且雙方尚有工程款項未結算清結,故遲遲未向工人支付剩餘工資。承辦法官瞭解情況後,果斷向二被告釋法明理,告知其拒不支付工資的法律後果。

城固法院集中審理13起涉農民工工資案


經過四個多小時的調解,三方終於達成一致調解意見,由二被告按比例承擔13名原告的工資,其中被告陝西某建築集團有限公司當場履行了自己應承擔的工資份額6.5萬元,被告馬某某也約定7日內將剩餘工資5.3萬元履行清結。目前,城固法院將已履行到位的6.5萬元發放給了原告方。

城固法院集中審理13起涉農民工工資案


結案後,法官還為在場的原、被告重點講解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農民工維權指南》,指導農民工權益遭受侵害時,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增強農民工的法律風險意識和依法維權能力。

城固法院集中審理13起涉農民工工資案

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對違反規定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也就是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勞動者加付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賠償金;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城固法院集中審理13起涉農民工工資案


作者:城固法院 李優 張弘揚

責編:陝西法制網 翟立強 鄭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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