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创新“三改一查”机制 写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宿迁网讯(记者 高云龙通讯员 吕述谡 闻向阳)“市委提级巡察反馈已经过去一年时间,龙庙镇党委仍有7个方面问题未整改到位,请把有关情况严肃地向大会说明!”这是近日沭阳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巡察整改述改会议上,向巡察整改不力党组织现场提问、当面质询、要求说明的一幕。

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责任,体现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近年来,沭阳县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建立巡察整改“三改一查”机制,充分整合整改力量、要素,不断提高巡察整改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进一步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现场述改,压实主体责任。针对巡察整改中,少数领导干部存在“一巡了之”“侥幸过关”“平安着陆”等消极心理,暴露出整改责任压得不够实、不够紧的问题,沭阳依托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等县级会议,随机抽取巡察反馈满半年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现场述改。

“县委组织述改,就是要抓住整改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有效推动整改落实,切实把巡察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改革动力和发展成效。”据沭阳县委书记卞建军介绍,现场述改暴露问题较多、现场评议不佳的,县委安排县纪委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与会县领导的现场提问、现场评议、现场打分、现场反馈,对巡察整改参与度、落实率要求很高,没有真正深入改、改到位、改彻底是无法通过的。”该县多名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说,现场述改倒逼认识提高、责任落实,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实现“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

高位促改,统筹推进整改。针对巡察整改中,棘手问题推进慢、跨单位问题协调难,暴露出巡察整改协同性差、有效性不够问题,沭阳创新建立分管县领导促改机制,高位协调,推动巡察整改过程有效衔接、协同作战,取得实效。

“县领导有其独特的岗位优势,通过同步受领整改任务、参加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审签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双报告’等,不仅能够进一步传递和压实整改责任,还能及时了解发现和协调解决一些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自身无法整改的问题,有利于深化成果运用和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沭阳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浩说。

据介绍,对巡察反馈后的重要时间节点和需要挂钩县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及相关活动要求,沭阳县委巡察办会以工作提醒单形式适时提醒挂钩县领导,确保责任履行不落空。今年以来,沭阳县领导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现场指导巡察整改工作31人次,推动解决整改难题19个,有效提升了整改成效。

在此基础上,沭阳县先后制定出台《县委巡察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关于加强县纪委监委与县委巡察机构相互融合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创新督查手段,推进监察员办公室和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全链化、常态化。

“巡察整改既要懂标准、会整改,更要严要求、有压力。我们坚持在巡察机构业务指导的基础上,强化县纪委监委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就是为了达成‘督’‘导’一体,合力督改。”朱浩说,截至目前,沭阳县委巡察办今年已经组织8场整改业务专题培训和12次专项督查,应邀对5个单位以“流动讲堂”形式开展了“小灶式”上门辅导。此外,沭阳县纪委监委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或相关条线职能部门制发监督意见书182份、整改提醒函11份。

巡察整改成效到底如何?沭阳县创新建立综合评查机制,细化标准、量化考核,让数据来说话。具体来说,沭阳县聚焦主体责任履行、整改任务落实、整改成效深化、干部群众认可四大维度,细化了17个评价要素,形成37项评价标准。

为确保综合评查专业过硬、结论精准,沭阳县不仅在评价标准设置上突出科学性、可量化、易操作,还明确由县委巡察办统筹,各巡察组参与,县纪委牵头,抽调组织、宣传、财政等部门精干力量组成“优势兵团”进行综合评查。

“我们组织对整改工作进行综合评查,就是要全面检验整改成果,形成整改闭环。”据朱浩介绍,在科学评查基础上加强综合评查结果运用,已先后有11家单位因整改不到位被通报批评,5名乡科级干部因组织或落实整改不力被问责,传递真抓实改的鲜明导向,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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