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不可上路!南宁交警二大队清理整治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71辆

无牌不可上路!南宁交警二大队清理整治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71辆

南宁云—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黄思宁 杜佳徽 通讯员 黄东玲) 4月16日下午15时许,针对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问题,南宁交警二大队对青秀万达周边乱停放及无号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整治。据统计,本次清理整治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共71辆。

无牌不可上路!南宁交警二大队清理整治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71辆

4月16日下午,交警二大队在青秀万达周边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 杜佳徽 摄

共享电动自行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是分享经济的典型业态,它在更好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分享经济发展。据了解,在南宁市投放使用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市民黄女士接受采访时说:“我觉得上班骑共享电动自行车很方便,但是现在路上只有少部分共享电动自行车有车牌号大多数是无牌车辆,希望这些共享电动自行车都能上牌。不上牌的车辆,骑的时候总感觉不安全。 ”

目前仍有部分企业违规投放使用未登记上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放现象突出,影响市容环境,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为此,南宁交警二大队在青秀万达路段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活动。

无牌不可上路!南宁交警二大队清理整治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71辆

工作人员正在清运整治后的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 记者 杜佳徽 摄

无牌不可上路!南宁交警二大队清理整治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71辆

工作人员将整治后的无牌电动自行车搬上拖车,并对车辆进行加固。 记者 杜佳徽 摄

无牌不可上路!南宁交警二大队清理整治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71辆

已上牌共享电动自行车与未上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 记者 杜佳徽 摄

南宁交警二大队四中队指导员卢军介绍:“按照规定,各企业必须以合法、安全为前提,对运营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后才可进行投放使用。接下来,南宁交警部门将持续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投放企业进行约谈沟通,督促他们尽快规范运营服务,确保车辆安全使用。”

据交警部门介绍,目前南宁市共有3家企业获批投放运营共享电动自行车,分别是人民出行、广西交投集团、杭州青奇。截至4月14日,交警部门已完成共享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4088辆。

交警部门提醒:

一、各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南宁市的政策法规,规范准入、运行和管理,不得在市区道路投放未登记上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已经投放的无号牌共享电动自行车要限期清理回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

二、广大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禁止乱停放、逆行、闯红灯、占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

来源:南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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