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民營企業職稱評審新政解讀:職稱評定不再唯學歷唯論文

湘潭在線4月17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鄭鐿慧子 通訊員 劉可)4月15日,我們從市人社局獲悉,湘潭市已正式出臺《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的通知》(下稱《通知》),為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鬆綁。

這份民營企業職稱評審新政包括22條,明確提出民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將打破戶籍、身份、檔案、所有制等制約,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傾向,突出品德評價、堅持能力實績導向,緊貼民營企業用人需求,防止評價和使用“兩張皮”。

完善評價標準,打破多方面限制

湘潭市歷來重視民營企業職稱工作,在人社部門的調研中,一些專業技術人才反映,過去的職稱評審標準與民營企業實際需求銜接不夠,一定程度上存在“用的評不上、評的用不上”等問題。為此,該《通知》完善了評價標準,在論文、學歷、年齡等多方面放寬了條件。

不搞論文一刀切。不得以沒有公開發表論文對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晉升職稱實行“一票否決”。積極推行代表作制度,即可用實際工作中的工作總結、發明專利、項目報告、工程方案、設計文件、規劃設計方案、工作流程研發標準等成果作為其專業代表作,替代論文要求。

不作外語等要求。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參評職稱時,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等不作要求,達到一定水平,具有相應證書的,在量化評審時可以賦予一定評價權重或作量化加分。

降低學歷門檻。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具有中專學歷,取得初級職稱滿12年,可以申報參評相應系列(專業)中級職稱。

放開臺階限制。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未及時參加初級職稱評審,但成績突出、貢獻較大,表現良好,根據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在滿足相應系列(專業)晉升要求的基礎上,經由民營企業考核推薦,可比照湘潭市同類專業技術人員正常申報年限超出2年,直接申報參評中級職稱。

放寬年齡限制。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身體健康,個人自願,申報參評職稱可放寬至65週歲。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正式辦理退休手續後,須在民營企業工作滿1年方可申報參評職稱,且不與原單位相關待遇掛鉤。

暢通渠道,建立申報評審“直通車”

民營企業職稱申報評審渠道不夠暢通一直備受社會關注,也是這次新政重點解決的核心問題之一。

為進一步向用人單位放權,為人才鬆綁,《通知》明確,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一般在勞動關係所在地自願參加職稱評審,進一步打破戶籍、身份、檔案、所有制等制約,積極拓寬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渠道。支持專業技術人員密集、技術實力較強、內部管理規範的規模以上民營企業,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自主開展職稱評審工作,建立民營企業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職稱評審“綠色通道”“直通車”。

貫通技能人才職稱評審路徑,《通知》明確,在生產領域一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級技師(一級)、技師(二級)、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符合相應職稱評審條件,經單位考核推薦,可直接對應申報參評高、中、初級職稱。

取得世界技能大賽金牌、銀牌,或取得“中華技能大獎”的優秀高技能人才,可上報省職改辦直接認定相應專業高級職稱。取得世界技能大賽銅牌或優勝獎,或取得“全國技術能手”等及以上榮譽稱號的優秀高技能人員,可由市職改辦直接認定相應專業中級職稱。

為鼓勵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部隊轉業)人員離崗進入民營企業創業,《通知》明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部隊轉業進入民營企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首次申報參評職稱,不受資歷、臺階限制,根據其工作年限比照申報,在原單位取得的工作業績、成果等視為專業技術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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