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和旅遊局關於本市旅行社
恢復部分經營活動的通知
各縣(市、區)文體和旅遊局,全市旅行社:
根據國家文化和旅遊部、 省文化和旅遊廳關於文旅企業復工復產的有關通知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本市旅行社恢復部分經營活動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15日起,本市旅行社可恢復經營本市範圍內團隊旅遊活動(含在明散客拼團)。
二、不得經營跨省(區、市)和出入境的團隊旅遊業務及“機票+酒店”旅遊業務。
請各旅行社嚴格遵照《三明市旅行社行業復工復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有序進行復工復產。
特此通知。
三明市文化和旅遊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