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房產稅徵管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房產稅徵管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房產稅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做好我省房產稅徵管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相關規定,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

二、房產稅按年徵收、分季繳納,於每季度終了後15日內申報納稅。房產出租的,可按次繳納。

三、納稅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減徵或者免徵房產稅。

(一)納稅人所處的行業及經營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二)納稅人生產經營困難、連續三年發生虧損或遭受嚴重自然災害、損失嚴重;

(三)納稅人年度內發放職工工資困難,且納稅人職工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水平。

四、本通知涉及的納稅人範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確定。

五、本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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