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理
考點13:工程量偏差
考點14:成本管理的程序
考點15:三類成本計劃:競爭性、指導性、實施性
2. 法規:
考點13: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考點14:安全生產許可證
考點15: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要求
管理
考點13
工程量偏差
工程量偏差:工程量偏差超過15%,調整的原則。
(1)當工程量增加15%以上時,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低
(2)當工程量減少15%以上時,減少後剩餘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高。(會計算題)
考點14
成本管理的程序
成本管理的程序:
①掌握生產要素的價格信息:
②確定項目合同價:
③編製成本計劃,確定成本實施目標:
④進行成本控制:
⑤進行項目過程成本分析:
⑥進行項目過程成本考核:
⑦編制項目成本報告:
⑧項目成本管理資料歸檔.
考點15
三類成本計劃:競爭性、指導性、實施性
法規
考點13
投決投標、進行必要澄清說明、拒收的情形對比
【勞動者提出】
(1)預告解除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提前3日通知通知用人單位
(2)隨時解除
①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②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③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④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⑤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3)立即解除
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②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用人單位提出】
(1)隨時提出
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⑥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預告解除
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
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不得解除
①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②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④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考點14
成本管理的程序
領取條件:制度+資金+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保險+安全防護+應急救援及配備。
(1)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2)發證機關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拿證後)
(3)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機關或其上級行政機關發現拿證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可以撤銷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拿證時)
考點15
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要求
(1)根據企業資質等級配備
根據企業經營規模、設備管理和生產需要予以增加。
(2)總承包單位配備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專業分包單位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
專業承包單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1人
(4)勞務分包單位項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