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吉林省多地发布重要通告

吉林市船营区

船营区关于加强

青岛市返(来)吉人员

排查管控的公告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消息,2020年10月11日,青岛市共发现6例确诊病例、6例无症状感染者,相关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分散在青岛市不同区域内,且疫情发展还无法准确预测。为严防疫情输入,巩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报告制度

凡9月26日以来从青岛市(7个市辖区及代管的3个县级市)和近期以来去往青岛胸科医院返(来)吉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登记,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配合做好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随访等工作。

二、强化排查管控机制

各社区、村(屯)要继续强化网格化管控要求,严格落实排查管控机制,做好对9月26日以来青岛市(7个市辖区及代管的3个县级市)返(来)吉人员和近期以来去往青岛胸科医院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严格核查身份信息,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各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内部排查,并主动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宾馆、旅店、招待所、出租房、民宿、网吧、洗浴等各类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如发现青岛市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告。

9月26日以来从青岛市(7个市辖区及代管的3个县级市)返(来)吉人员须提供抵吉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或“通行码”绿码,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须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向社区(村屯)工作人员报告。青岛市(7个市辖区及代管的3个县级市)暂按中风险地区进行管理。

三、合理安排假期出行

请广大辖区居民安全合理安排出行,切实提高疫情传播的防范意识,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近期尽量避免前往青岛市,如确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必须及时向本单位、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返程前主动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强化日常防护意识

请广大辖区居民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不聚餐,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掩口鼻,用餐时倡导分餐,使用公筷、公勺;购买生鲜肉类时尽量不要直接接触,做饭时案板、菜刀、餐具都要做到生熟分开并及时彻底清洗;处理生鱼海鲜生肉后都必须马上洗手消毒;食物要煮熟烧透,不食用生冷食物。

五、严格企业商户防控

辖区各类企业、商户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实行测温、扫码,必须佩戴口罩,对经营场所定期进行通风消毒。倡导提供线上预约、订单派送、错时错峰服务,控制人员数量,减少人群聚集。

广大辖区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单位报告,或者拨打船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4小时公开电话,由专车闭环转运至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诊疗,就医过程中主动告诉医生自己近期的活动情况及接触史。社区(村)、单位、药店、个体诊所发现发热人员,第一时间向船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船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4小时公开电话:0432-64831518。

船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蛟河市

蛟河市关于加强

青岛市返(来)蛟人员

排查管控的公告

2020年10月11日,青岛市新增3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其中2例系青岛市胸科医院在对普通就诊患者进行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系在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即时核酸检测时发现,以上3例病例均与青岛市胸科医院(该院部分独立区域承担着收治境外输入新冠病毒感染者的任务)相关联,具体感染源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为严防疫情输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成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即按照《蛟河市常态化疫情防控触发机制具体实施办法》(蛟市防办发〔2020〕205号)文件要求,对9月28日以来青岛市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区域返(来)蛟人员和9月9日以来往返青岛胸科医院人员进行排查,以上人员须立即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登记,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二、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去青岛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三、各乡镇街(区)、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做好对青岛市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区域返(来)蛟人员和近期以来去往青岛胸科医院人员的管控工作。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青岛市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区域返(来)蛟人员和近期以来去往青岛胸科医院人员要立即报告。

四、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并拨打“120”,专人专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式”管理。

五、引导城乡居民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改变传统饮食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

六、鼓励城乡居民互相监督,重点对近期从青岛市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区域返(来)蛟人员和近期以来去往青岛胸科医院人员进入或返回我市,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其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到所属社区、村(屯)登记并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接纳、容纳疫情重点区域人员居住,故意隐瞒不报的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32—67009789。

蛟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1日

白山市

关于暂停发往青岛客运班车的公告

针对近日山东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态势,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疫情防控策略,坚决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运输管理局通知要求,决定于即日起对白山至青岛、靖宇至青岛班线客车(含对发车辆)暂停运营,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白山市运输管理处

2020年10月12日

通榆县

通榆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近期,山东省青岛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9月26日以来,自山东省青岛市返(来)通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并提供到达我县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要配合卫生部门接受核酸检测;所有青岛市返(来)人员须进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配合社区(村屯)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与青岛返(来)通人员有过接触的,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做好自我健康观察。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屯)要继续加强网格化日常管控,做好青岛地区返(来)通人员追溯排查,在48小时内实现排查全覆盖,并及时登记、上报。各酒店、宾馆、旅店和民宿等重点场所经营者要承担起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责任,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的扫码、测温、登记工作,发现青岛市返(来)通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内部排查,做好员工的健康监测,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登记上报。

三、凡乘坐MU2271次航班(座位号48J)从西安至长春龙嘉机场返(来)通人员,马上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所属社区(村屯)做好排查。

四、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如非必要不要前往青岛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广大市民要提高防控意识,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等良好行为习惯。

通榆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0月12日

通化市

关于进一步做好

青岛市返通来通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截至10月11日23时,青岛市新增6例确诊病例和6例无症状感染者,提示疫情防控形势复杂而多变,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为进一步做好青岛市返通来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9月27日以来,凡到过青岛市,特别是到过青岛市胸科医院,接触过医院病人,与青岛市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接触或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自觉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随访等工作,如未按要求报备,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非必要近期原则上不要前往青岛市,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通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屯)报备,并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三、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会、少聚餐,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科学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就地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通化市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0月12日

延边州

通告

针对近期青岛市出现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的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全州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策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就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凡是9月23日从青岛市返(来)延人员,尤其是去过青岛市胸科医院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当地落实核酸检测、健康随访等防控措施。

二、加强重点人群排查。全面排查9月23日以来青岛市返(来)延人员,对于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者,所在社区(村、居委会)要落实为期14天健康随访的管控措施。

三、近期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青岛市。如必须前往,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青岛市返回后,要按照我州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内部排查,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出行情况,做好健康监测。

四、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加强对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市场以及机场、高铁、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扫码等防控措施,做到健康码必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

五、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六、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延边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延吉市

延吉市关于启动

山东省青岛市返(来)延人员

疫情输入风险防控触发机制的通告

针对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经延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关于印发延边州常态化疫情入风险防控触发机制工作措施的通知》(延州新疫控办发〔2020〕103号),对山东省青岛市返(来)延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9月23日(含)以来,山东省青岛市返(来)延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并配合社区(村)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即日起山东省青岛市返(来)延人员要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人员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做好管控工作。

三、各乡(镇)街、社区(村)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做好对山东省青岛市返(来)延人员的追溯排查,在48小时内实现排查全覆盖,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随访。

四、市公安局通过大数据排查山东省青岛市返(来)延人员,并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市防控办。各酒店、宾馆、旅店和民宿等重点场所经营者要承担起对外来人员的管理责任,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的扫码、测温、登记工作,发现山东省青岛市返(来)延人员第一时间向市防控办报告。各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内部排查,做好员工的健康监测,对排查出的山东省青岛市返(来)延人员进行登记,上报主管部门。

五、近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山东省青岛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六、广大居民要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选择安全放心原料,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鼓励和倡导采取自驾游、自助游等方式安全出游。

七、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报告,并主动就医,就医过程中要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延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2日

龙井市

关于对青岛市返(来)龙人员

加强排查管控工作的公告

针对10月11日起青岛市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与青岛市胸科医院相关联的情况,按照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经龙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现对青岛市返(来)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要严格履行报告制度。9月23日以来青岛市返(来)龙人员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或所住宾馆报备,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向社区(村屯)工作人员报告,由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二、要加强外来人员排查工作。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街道(乡镇)、社区(村屯)要加强对9月23日以来青岛市返(来)龙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并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市防控办;各酒店、宾馆、旅店和民宿等住宿单位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对外来人员测温、扫码、登记工作。同时,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上述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至市公安局。

三、严格落实隔离管控及核酸检测。9月23日以来青岛市返(来)龙人员无法出示抵龙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的,需第一时间实施单独隔离至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需自理。

四、要加强公共场所测温扫码工作。公共场所经营者要周密妥善安排落实限制人员流量,现场扫 “吉祥码” “行程码”,测量体温等措施,禁止发热人员、行程码中有重点地区的人员进入,一旦发现,应第一时间上报至行业部门。

五、 要规范发热病人管理。通过社区(村屯)排查,单位、学校、公共场所入门测温,医疗机构预检分诊,药店实名制信息登记等“哨点”发现的发热病人,实行就地隔离管控,并及时向属地医疗机构报告,安排专人专车送至发热门诊就诊,形成“闭环式”管理。

六、要持续做好个人防护。建议广大市民尽量避免出入人群密集场所,外出要科学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不聚餐、不聚集。

龙井市新冠疫情防控办电话 :0433-3259305

龙井市疾控中心疫情电话:0433-3222410

龙井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公主岭市

关于加强青岛市返(来)岭人

排查管控的紧急通告

按照长春市安排部署和最新要求,现就加强青岛市返(来)岭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9月23日(含)以来,凡是青岛市返(来)岭人员,特别是到过青岛市胸科医院、接触过该院患者或有关人员、与青岛发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二、即日起青岛市返(来)岭人员要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人员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做好管控工作。

三、各社区(村屯)要于10月13日下班前完成青岛市返(来)岭人员摸排登记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随访。

四、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青岛市情况,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屯)报告;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主动排查青岛市返(来)岭人员,并进行报告。

五、如非必要,请广大市民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市。如一定前往,应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青岛市返岭前主动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返岭后按照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六、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七、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公主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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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吉林日报

内容审核 | 张立云

新媒体编辑 | 牛 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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