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規定:改革債務融資工具註冊發行,嚴禁募集資金脫實向虛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4月16日發佈最新修訂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公開發行註冊工作規程(2020版)》(下稱《工作規程》(2020版))及相關配套文件,其核心在於優化完善註冊發行制度,並強調加強資金用途管理和產業政策落實,確保企業發債募集的資金流向實體經濟。

此舉將有利於企業更精準地根據資金使用需求和市場走勢選擇發行時間窗口,降低融資成本,提高發行效率,是當前推動供給側結構改革、服務實體經濟融資的重要舉措。

註冊發行企業:從“兩類”升級為“兩層四類”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工作規程》(2020版)的修訂升級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一是制度設計豐富分層,二是信息披露突出差異,三是募集法律保障增強,四是流程升級再造,五是內控機制持續強化。

具體來看,從分層分類機制安排方面,首先是將原來“兩類”架構升級為“兩層四類”,即根據企業市場認可度、信息披露成熟度等,債務融資工具註冊發行企業分為四類企業,實行相應註冊發行工作機制。其中,第一類和第二類為成熟層企業,第三類和第四類為基礎層企業。

例如,成熟層企業中,第一類企業的標準為,一是資產規模超過3000億元、資產負債率低於75%、總資產報酬率高於3%;二是最近36個月內,債務融資工具公開發行規模不少於500億元;三資產規模超過8000億元,在國民經濟關鍵領域中發揮重要作用。

按照最新要求,成熟層企業可就公開發行超短期融資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永續票據、資產支持票據、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等產品編制同一註冊文件,進行統一註冊,也可就公開發行各品種債務融資工具編制相應註冊文件,按產品分別進行註冊。

據瞭解,統一註冊模式下,企業在註冊階段可不設置註冊額度,發行階段再確定每期發行產品、發行規模、發行期限等要素;企業在該註冊項下可定向發行相關產品,並可按定向發行要求進行信息披露;企業在註冊有效期內仍符合成熟層企業條件的,可在註冊有效期到期前3個月內再次報送統一註冊文件。

國家電網就是按照新規可被列為第一類層級的企業。該公司表示,新政策中針對TDFI(第一類)企業的信息披露優化、重要事項排查和備案等流程優化提高了發行的效率,有利於企業更精確地根據資金使用需求和市場走勢選擇發行時間窗口,降低融資成本。與此同時,新政統一註冊模式包括債務融資工具全部品種,並優化了特殊產品的發行流程,充分調動發行人的主觀能動性,有利於企業探索發行創新產品。

新規推出後,將有效擴充成熟層方式企業的範圍,讓更多企業在目前瞬息萬變的市場形勢下更精準的把握市場時機,節約財務成本。對於那些目前在基礎層的企業,除直接獲得的註冊便利外,頭部企業工作量的釋放也間接實現交易商協會註冊效率的進一步提升。

“對於企業而言,優化後的分層分類管理機制能夠進一步提升企業管理效能。”中國建設銀行投資銀行部債券承銷處處長宋彥勇說。

此外, 《工作規程》(2020版)結合分層分類機制安排,規範不同類別企業信息披露要求,完善立體式、差異化的信息披露架構。

嚴禁募集資金脫實向虛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商協會此次著重提出,加強資金用途管理和產業政策落實,確保企業發債募集的資金流向實體經濟。

根據交易商協會要求,企業應按照實需原則將募集資金用於生產經營活動,嚴格按照募集說明書披露的資金用途使用募集資金,嚴禁用於套利,嚴禁募集資金脫實向虛。

涉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企業,須符合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等宏觀政策精神,確保將募集資金用於存量週轉等合理融資需求,服務地方實體經濟發展,明確承諾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房地產企業須符合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房地產調控等宏觀政策精神,主承銷商等中介機構應盡職履責,圍繞房地產市場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做好相關工作。

參與《工作規程》(2020版)修訂的工商銀行公司金融業務部債券融資處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新的工作規程,預計將進一步提高債券市場服務支持實體經濟質效。在當前統籌推進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的特殊時期,央行已採取了一系列措施進一步降低債券市場的融資成本,協會系列規則的修訂將有效提升債券市場向實體經濟供血能力,有力支持經濟社會實現疫後重振。

我國已成為亞洲第一、全球第二大債券市場。截至目前,我國債務融資工具市場發行企業已累計超過4400家,存量規模超12.4萬億元。

近日,黨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要求加快發展債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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