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琼山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海口琼山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0月10日消息(记者 孙春丽)近日,海口市琼山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琼山区红旗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农技组组长郭泽成违规报销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郭泽成在红旗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组负责管理红旗镇割草机调度使用及燃油管理工作期间,以水库大坝清杂除草用油名义,违规报销燃油费2855元用于私家车加油。郭泽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郭泽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二、琼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公务组组长、服务中心副主任陈琴违规报销问题。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陈琴在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组组长、服务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工作便利,以购买办公用品名义,违规报销个人消费费用共计7955元。2020年8月,陈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三、海南海口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第二分公司总经理、琼山区国兴街道道客社区党支部党员李亚松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2018年3月,李亚松与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开会讨论,决定组织公司员工前往日本旅游,违规公款报销外出游玩费用91000元。2020年8月,李亚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规报销费用已退回公司账户。

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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