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福利改革?這幾類人最受利!事業單位取消了這個?

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工資上漲?你弄懂了?

一、《關於高校畢業生新錄(聘)用為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高定工資的通知》政策出臺的背景

1.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規定:“對到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或艱苦邊遠地區、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新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直接按試用期滿後工資確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的級別工資,在未列入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的高定一檔,在三類及以下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高定兩檔;招聘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可提前轉正定級,轉正定級時的薪級工資,在未列入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的高定一級,在三類及以下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高定兩級。”

2. 2018年9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打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人社部發〔2018〕54號),明確:“指導有關省份落實好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高定工資政策”。

按國家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需結合實際制定我市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高定工資政策文件。

二、該項政策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1. 明確了高定工資的執行範圍。2006年7月工資制度改革時,我市的11個艱苦邊遠地區區縣(黔江區、武隆區、巫山縣、雲陽縣、城口縣、巫溪縣、奉節縣、石柱縣、彭水縣、秀山縣、酉陽縣)和3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萬州區、開州區、豐都縣)已執行高定工資政策。此次新增範圍規定為:除上述14個區縣以外,縣級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和地處(含派駐)縣域的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區所屬鄉鎮、街道(以下簡稱“鎮街”)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地處(含派駐)鎮街且主要職責為所在鎮街服務的市級、區級機關事業單位。

2. 規定了高定工資政策的具體操作辦法。延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機關事業單位新錄用聘用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問題的通知》(渝人發〔2007〕155號)相關規定,對新錄(聘)用的高校畢業生根據其錄(聘)用前的工齡、學歷情況,制定了高定工資政策的具體操作辦法。

3. 增加了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摘帽”後的處理辦法。按照中發〔2018〕16號文件“脫貧攻堅期內扶貧政策保持穩定,貧困縣退出後相關政策保持一段時間”的政策精神,規定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摘帽”後暫繼續執行高定工資政策。

4. 明確了文件的執行時間。國家未統一規定執行時間,鑑於中辦發〔2016〕79號文件於2016年12月30日印發,規定新政策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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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該項政策的主要特點或亮點是什麼?

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推動基層事業發展。

四、該項政策受惠或涉及的群體有哪些?

1. 11個艱苦邊遠地區區縣和3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以及其他縣的機關事業單位。

2. 除上述區縣外,其他24個區所屬鎮街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地處(含派駐)鎮街且主要職責為所在鎮街服務的市級、區級機關事業單位。

五、什麼時候開始經辦?如何經辦?

該項政策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由各區縣黨委組織部、人力社保局根據政策規定明確執行範圍和對象,按文件規定落實高定工資。具體經辦工作按各區縣有關程序辦理。

事業單位編制取消?考了還有價值嗎?

回答是“編制在那,愛考不考”。

“事業編制取消”應該修改為“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如何解讀這句話:

1.“分類”是把現有的事業單位分成三類,分別是承擔行政職能的,從事公益服務類的,還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2. “分類改革”:一是政事分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要麼交權,要麼把你吞併。也就是要麼職責交過去,要麼把你轉為行政單位。二是管辦分離。承擔公益服務類的自己管自己,逐步取消行政級別,政府減少直接管理和微觀管理,讓事業單位獨立自主開展工作。三就是改制成為企業。針對從事生產經營類的事業單位。

3.事業單位編制總量是按2012年底統計數據為基數,實行總量控制,動態調整,控制增量。事業單位是每年都要招考的,退休病故辭職開除的人員每年都會有,肯定要補充。招考也一直都會有。


事業單位福利改革?這幾類人最受利!事業單位取消了這個?

4.至於大家所擔心的身份問題:事業單位取消了,自己是不是就不是編制內的人了?這個只是針對小部分人,即生產經營類的事業單位。這部分人應該已經改制完成了。比如新華書店,鹽場等。所以不會再招錄體制內的人。承擔行政職能的單位。比如執法類。如果現在還招考,趕緊考,你遲早就是公務員。以前是這類單位的,要麼是公務員了,要麼是在成為公務員的路上。.公益類的單位。比如學校,衛生。絕對的大頭。

改革後,哪些人受益最大?一定有你

事業單位改革後,這3類人受到影響,薪資或將高於公務員!

第一:教師新的改革之際,確定了教師的薪資不得低於當地國家公務員的薪資水平,而且對於中小學的制度組建完善之中,教師的績效工資也有了很大的著落,職稱等評價也是大大提高了公平。所以說以後的教師薪資必然會有一個大步的跨越,完全不低於公務員!

二、醫護人員事業單位改革之中,

對公立醫院的人員進行了收回編制的做法,這樣的一個情況也是讓大家認為很不樂觀,沒有了編制相當於沒有了鐵飯碗。其實怎麼說呢,這也是一種錯誤的理解,其實在改革之後的醫務人員,相對來說沒有了更多的束縛,並且採用多勞多得的制度,讓大家的信心可以進一步增強,而且也會不斷的去提高整體的福利待遇,這也是一件必然的事情,發展空間也更為廣闊。其實在此期間還是一個很大的缺口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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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術人員,說到技術人員應該是最幸福的一類人群了,走到哪裡都是受歡迎和尊重的,但是對於這部分人員來說就是薪資太低了,只能拿到一個最基本的工資,這樣也在很多方面給了技術人員很大的打擊,但是在新的改革制度下,要對此情況進行一定的調整,傾向及高多得,在最大的範圍上降低人才的流失,所以說技術的薪資有可能高於公務員!

總結而言,編制趕緊考。你的編制除了你自己作死沒人拿的走。管辦分離後肯定會有一番新氣象,反正工資肯定是會漲的,不然也不會改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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