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慈善”:做好自己

最大的“慈善”:做好自己

  每個人在他人眼中都是“別人”,所有的“別人”都過好了,一切自然就都好了。

  曾看過報道,北京通州一位姓何的老太太,用低保金、撿垃圾及逼迫兒女給錢的方式,養著一百多隻以上的貓狗;老兩口過著連乞丐都不如的生活,有什麼好吃的都給貓狗吃;終致丈夫離家出走,兒子娶不了媳婦,孩子們被迫背井離鄉;整棟樓臭氣熏天,鄰居怨聲載道、避而遠之,她也視整個小區為其仇人般。這是善舉嗎?這真是做好事嗎?這種家庭被她折騰得和家破人亡又有多大區別?真為她的家人惋惜!

  還有,遼寧本溪一位姓黃的老太太,收養貓狗成了習慣,撿垃圾、賣房子、和兒子斷絕關係、鄰里不合、多次搬家,所有這些為的都是那些小動物。

  類似事情很多,不去一一列舉了。

  除了上述超出自身能力救助動物、不顧及他人的做法外,也有許多無視自身得失、竭澤而漁“幫助”他人的情況。畢其一生之力幫助他人,卻將自己置於自身難保的境地,又成了需要別人救助的對象;更有甚者,把個人想法強加於人,儼然成道德的制高點,道德綁架別人去做同樣的事情,如有不從,就對人家進行“道德審判”、言語抨擊。

  孟子云:“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古人尚且知道沒有能力時應把顧好自己放在第一位,有餘力時再幫助他人的道理,而身處當今的人們卻還有那麼些人如此愚昧至極。在自己沒有能力時如何去幫助別人或豢養動物?

  還有許多人,自己不努力應對生活,坐等別人的施捨和社會的救濟,得不到滿足就耍賴、威脅,坐吃山空,遊手好閒,將得到的幫扶錢財用於吃喝玩樂、揮霍、賭博等。利己而不損人,不拖累社會和他人,才是有助社會和諧發展的正確方式,更是為人處世該有的品格。

最大的“慈善”:做好自己

  試想,如果每個人都照顧好自己、不依賴別人的幫助了,不就是社會最佳的和諧安定局面嗎?這不是自私,這是恪守本分、顧全大局,是宇宙間最合理的“無私”。不首先做好自己,盲目“幫助”某些人,自己則又拖累了另一些人,如此牽來扯去,是對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更是對生命的不尊重。

  當然,我不反對有能力的人做“慈善”、幫助他人。這是一種高尚的行為,幫助了別人又促進了社會。不過,我還是想怯怯地說上一句,助人為樂該頌揚,但要避免所善非人,要幫助應當得到幫助的人。對品行不好之人、好吃懶做之人、損人利己之人,對所有的壞人惡人,無需心存善念,更不需要施以援手。我推崇一句話,“對壞人仁慈就是對好人殘忍”(據說出自拿破崙);並且我喜歡做這樣的理解:“對壞人的殘忍就是對好人的仁慈”。

  在對待父母和孩子方面,我也持類似觀點。為人子女應當孝順,但不能愚孝;為人父母,要關愛孩子,但首先要做到能自保,儘量不要拖累孩子和他人。因此,從傳統意義上說,我不是個“孝順”的人,也不要求孩子對我“愚孝”。父母和孩子未嘗不能做“好朋友”。

  社會需要秩序,需要一種儘可能高效合理的模式,不需要過度僵化、迂腐。每個人都首先做好自己,有餘力再去幫助值得幫助的人,只有這樣,每個人才能放下包袱、勇往直前,活出各自精彩的人生,社會也必將更美好。

  對待工作也一樣,崗位分工合理、明確,領導管理有方、富於遠見,每個人都能及時完成好本職工作,不扯皮、不拖延,這便是減少管理內耗的最高效模式,必將使無用、多餘的工作量降到最低;這種狀態下的工作才是有條不紊、令人愉快的;唯有向這種目標不斷靠近,公司、企業才能得以良性、持久地發展壯大。

  做好自己,顧好自己,不要讓自己成為社會和他人的負擔,這便是最大的“慈善”。

最大的“慈善”:做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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