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伤寒论,阴阳不抽象,阴阳两纲统摄六经辩证

伤寒论原文:“bing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再读伤寒论,阴阳不抽象,阴阳两纲统摄六经辩证

这一条是辨阴阳寒热的。刘渡舟教授认为这条是《伤寒论》中六经辨证的一个总纲。《金匮玉函经》和《伤寒溯源集》都把这一条放在太阳证前面。为什么要这样排列?因为六经辨证实际上就是阴阳辨证,由三阴三阳构成,以阴阳两纲统摄六经。阴阳不是抽象的东西,反映在六经症状上就是寒热。这一条简明扼要地抓住了六经的阴阳寒热纲领。

再读伤寒论,阴阳不抽象,阴阳两纲统摄六经辩证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刘渡舟教授讲解是病人既有发热,又有恶寒,属于阳证,也就是阳经的证候。也可以说发于阳就是发于太阳。太阳的表证就是发热恶寒,恶寒是阳气被邪气所伤,发热反映阳气抗邪有力。在这两个证候中,一个代表邪气,一个代表正气,但正气处在一个积极的地位,阳气能抗邪才会发热。这就知道病发于阳而不是发于阴。依此类推,阳明证有蒸蒸发热,少阳证有往来寒热,三阳经证皆以发热为主证,所以才叫阳经证。

“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阳虚而有寒邪,阳气不能积极地和邪气做斗争,所以就没有发热,只有恶寒,这个发于阴经。少阴有没有恶寒呢?有,伤寒论中说“恶寒身蜷”,不但是恶寒,而且到了屈蜷的程度;“手足厥逆”,手足都凉了。

“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意义不大,其原理是阳数七、阴数六。作为三阴三阳的提纲,如果加上这两句话,反倒把它的意义变狭小了。

原文中没有提出相应的治法,这里刘渡舟教授在讲授中进行了补充,《外台秘要》中对此说明:“发热而恶寒者发于阳,发于阳者宜攻其外”,要攻它的表邪;“无热而恶寒者发于阴,发于阴者宜温其内”,当温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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