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6时40分许
四川达州一小区发生火灾
消防救援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
不料被一辆黑色轿车堵在小区消防车通道上
小区保安及业主多次电话联系
告知车主小区发生火灾,急需挪车
车主得知情况并没有立刻出来挪车
而是找各种借口
火势不等人
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民乐街消防站消防员
立即跑步赶往火灾现场救援
及时完成了灭火任务,无人员伤亡
约50分钟后
该车主徐某某才现身挪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通行, 公安机关依法对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
【来源:益阳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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