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洪再出人命,舆论:相关机制亟需完善

4月10日,湖南邵阳市洞口县二桥附近多人被困水中,有人被水冲走。3名男子跳进水中试图营救,但未能成功。有网友爆料称,当时河水突然暴涨,怀疑系上游开闸放水。据媒体报道,事发后,邵阳市、洞口县两级紧急部署救援,调度相关部门和专业救援队伍全力搜救。

泄洪再出人命,舆论:相关机制亟需完善

当日23时洞口县应急管理局通报称,共6人落水,已搜救3人上岸,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无生命危险。目前正对其余3人全力搜救,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泄洪再出人命,舆论:相关机制亟需完善

4月11日,据@红星新闻 报道,遇难者家属向女士称,6名落水人员,除下水援救者向某春之外,剩余5人都是她的亲属,分别是她的姐姐、弟媳、外甥女、10岁的儿子和6岁的侄子,“事发时,他们正在沙洲上游玩,突然涨水了,5人都被冲走。”洞口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掌握的情况,上游景观闸开闸放水,是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同日,据@新京报 报道洞口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曾泽群称,当地已加大搜救力度搜寻其余3名失踪人员。曾泽群还透露,目前平溪水力发电公司2人正在接受调查。

泄洪再出人命,舆论:相关机制亟需完善

4月14日16时许,洞口县应急管理局通报称,4月14日13点30分左右,救援队伍打捞岀一名遇难者。目前,搜救工作仍在进行中。

同日,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经初步调查,4月10日16时25分许,洞口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向琼根据暴雨气象预报,微信通知洞口县平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肖斌开闸。肖斌根据通知打开闸门,致使二桥下游江中沙洲上逗留游玩的5人滞留江中。由于流量增大、流速加快、水位上涨,最终造成3人溺亡,2人失踪,1人获救。调查组初步认定,肖斌、向琼对本次事件负有责任,已先行免除职务,正在接受调查。


洞口县应急管理局两次通报引关注 网友悲伤情绪明显


新浪舆情通平台统计,4月10日至4月15日,事件相关信息量为8126条。从信息走势图上看,4月10日晚洞口县应急管理局通报落水人员情况牵动网友的心,事件在11日得到广泛关注,到达峰值。事故发生原因引发网友的猜测与质疑,14日洞口县应急管理局再次通报称“打捞岀一名遇难者”,以及有关部门通报涉事2名工作人员被免职,信息量再次波动。

泄洪再出人命,舆论:相关机制亟需完善

在事件传播过程中,@时间视频 、@梨视频 等媒体持续报道相关消息,推动了信息传播;@中国消防 、@合肥消防 、@应急指挥部 等机构官博也发布视频、图文科普“不会游泳落水后如何自救”等相关信息。

泄洪再出人命,舆论:相关机制亟需完善

泄洪再出人命,舆论:相关机制亟需完善

对微博网友转发相关信息的表情进行分析,“”“蜡烛”成为网友使用频率最高的表情,可见网友表达对已逝世落水者的悲伤之情,同时还为失踪落水者祈福。“”“good”等表情的出现,侧面说明网友对于救援工作以及涉事工作人员被处置的认可。“”等表情的出现,体现了网友对于有关责任人的态度。

泄洪再出人命,舆论:相关机制亟需完善


事故暴露诸多问题 泄洪相关机制亟需完善


部分舆论质疑涉事工作人员在此次开闸放水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了相关工作规范,有关部门也没有履行警示和告知义务。

东方网发文称“在水闸泄洪前,当地有关部门没有进行预警预报,更没有对泄洪区进行实地巡查和人员转移,说轻点,是工作疏忽;说重点,是对人民群众生命的漠视”。


新京报发文认为“从常理上讲,水库开闸放水,该建立预警机制——通过在河岸低洼地带设置声光警示标志或是预警广播,放水前对市民进行提醒,避免突然开闸放水带来的‘瞬时冲击’,尤其是生命损失”。

也有舆论认为使用社交软件传达开闸命令,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红星新闻“尚不清楚作为应急管理部门,在发布开闸泄洪这样重要的工作指令时,有没有专门的发布渠道要求,但用社交软件传达开闸命令,如没有相应严格的执行流程设置,其实存在重大隐患”。

泄洪再出人命,舆论:相关机制亟需完善

电站突然开闸放水将人冲走事件,这并非首例,类似事件也曾发生,如“重庆4名留守儿童溺水身亡,疑与上游放水有关”“龙岩上游电站放水,5岁女童河边洗手被冲走溺亡”等。

部分舆论认为上游泄洪下游遭殃的事件屡屡发生,无疑是个提醒——有关泄洪的管理和应急机制亟需完善,权责需要更加清晰。

光明时评文中称“一,要建立更为完善的泄洪预警机制。除上下游同步告知的程序,类似预警信息,还应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多种渠道广而告之,告诉相关民众可能存在的危险。二,泄洪涉及方方面面,必须有专门机构统筹和指挥,同时建立地域之间、部门之间更为顺畅的沟通和协作机制。泄洪的管理,宜由应急管理部门主导,水利、环保等多部门参与。从预警信息发布、河道巡查,到下游产业和生态安全评估等,都应该建立完善的预案”。


济南时报评论“杜绝开闸泄洪淹死人悲剧再次上演,关键是责任不能‘放水’,必须筑牢责任堤坝,加强预警力度;其次,对未履行事先预警程序,致使开闸放水淹死人的,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之外,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开闸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


正义网也提到“法律规定和防灾要求略显原则、笼统,也并未就开闸泄洪预警的责任主体、提前时间、方式等作出明确具体的界定,给有关责任部门在开闸泄洪预警操作中留出了较大的‘自由’空间,而这种‘自由’很容易在某些地方、某些环节、某些时候变成一种责任推卸,降低预警的效率和精准度。所以,要杜绝泄洪淹死人的悲剧重演,首先就得补足预警机制短板,通过完善立法或出台相关细则,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发电企业、水库等主体的预警责任”。

泄洪再出人命,舆论:相关机制亟需完善

水闸泄洪冲走下游的民众,造成生命和财产的损失,对于有关部门来说更应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正如@光明时评所说,“面对一次次用生命、用民众巨额财产换来的教训,一些地方不能再无所作为了。理顺相关机制,让权责归位,预案到位,不足的尽快补足,化被动为主动,如此,上游泄洪下游遭殃的悲剧才不会再次重演。”

*新浪舆情通-政企舆情大数据服务平台,为政企用户提供舆情监测、预警、分析、报告等服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