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
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来到
新河湾社区润扬佳苑小区中心广场
举行
“戴头盔、守规矩、保安全”
电动车交通安全防范集中宣传活动
自4月1日起该活动开展以来
这是首次来到街道社区进行“上门服务”
在活动现场
交警部门对社区居民进行普法教育
并就热点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4月1日起,扬州市全面开展“戴头盔、守规矩、保安全”电动车交通安全防范集中宣传活动。广大市民最为关心的问题莫过于处罚的规定。对此我市交警部门介绍,目前,不戴头盔骑电动车不处罚。
但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我市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40%。其中,死亡事故占死亡事故总数的54%。由于缺少必要的安全防防护,在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车骑行者更易受到伤害 。
骑行摩托车、电动车等两轮交通工具时佩戴安全头盔,可降低骑行者的受伤率、死亡率。
为此,扬州公安交警向广大市民郑重倡议:
骑行电动车出行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佩戴好安全头盔,自觉遵守电动车安全骑行扬州规矩,安全文明出行。
与此同时,《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正在审议中,其中涉及到关于电动车戴头盔等行为的具体规定。生命只有一次,安全头盔是保护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部最有效的防护工具。
骑行安全,从“头”开始!
戴头盔,守规矩、保安全!
能做到的,点个“在看”!
通讯员 祝隽
记者 刘宁
编辑 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