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業管理條例實施後,延慶開出首張罰單

5月1日起,《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5月2日,延慶區住建委執法部門依據《條例》對物業服務人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開出了《條例》實施後延慶區的首張罰單。

北京物業管理條例實施後,延慶開出首張罰單

為進一步增強轄區群眾安全意識,提高社會治理水平,連日來,延慶區住建委執法人員圍繞《條例》中的有關內容,開展無死角、全覆蓋、多時段的執法監督檢查。

在儒林街道康安小區23號樓外,執法人員發現一輛電動三輪車正在通過私拉出來的插線板進行充電,插線板已經存在明顯生鏽現象。檢查組隨即對業主違規行為進行勸阻。

延慶區住建委小區辦負責人馬衛志說,《條例》對私拉電線為電動車充電、物業服務人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等行為的處罰情形作出了明確規定,“私拉電線為電動車進行充電,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新實施的《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第(五)項規定,業主、物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人等不得違規私拉電線、電纜為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等充電。執法人員責令業主立即整改違規行為。如拒不改正的,則上報相關部門,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隨後,該業主聽從勸阻,即刻停止了私拉亂接行為。

除了私拉電線充電問題以外,《條例》還對物業服務人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進行了規定。隨後,檢查組來到了香水園街道雙路北區,發現該小區22號、23號樓外牆牆皮、牆磚出現脫落現象,23號樓地下室消防疏散指示燈出現破損,23號樓5單元樓道衛生清掃不及時等問題。針對以上問題,執法人員隨即將該物業服務人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物業服務的違法行為告知物業服務人,依據《條例》開出對該物業服務企業處以一萬元罰款的罰單,並要求其7日內整改。

馬衛志說,下一步,延慶區住建委將持續協同相關執法部門,加大執法檢查力度,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李瑤

編輯:徐慧瑤

流程編輯:王夢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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