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銀行一萬塊錢,被起訴了,叫我支付律師費4700,合理嗎?

情話微甜33410


估計是你沒有去應訴,法院就按照銀行提出的要求給判了。

銀行如果提出要你支付律師費、訴訟費,法院判決銀行勝訴,你只能交。

欠錢這種事情千萬不能躲,必須多溝通,不然越來越多。


談笑閣


當然不合理!

欠銀行一萬元,被銀行起訴,肯定是輸官司!

因為銀行是專門作放貸業務的,而且大家肯定發現了銀行的《借款合同》都是事先鉛印好的,只是剩了一些借款金額,期限,利息標準等進行填空。

所以,銀行要起訴借款人,證據一定是非常充分的。

那麼律師費呢?

銀行的《借款合同》肯定也約定了一旦借款人違約,那麼銀行為追償而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公告費、交通費等由借款人負擔。

負擔可以,但不能負擔沒必要的律師費。

那麼10000元的標的,律師費4700元是否合理呢?當然不合理!

要知道律師費4700元已經佔到爭議標的10000元的47%,這麼高的律師費比例,肯定不可能符合任何一家律師協會的收費指導意見。

所以,雖然借款人要承擔銀行的律師費,但該律師費的收費一定要有一定的合理性,否則就會嚴重侵犯借款人的利益。

舉一個極端的例子,爭議標的10000元,銀行請律師花費100000元,能行嗎?


法眼掃描


欠銀行10000元錢,被起訴了要打官司,法院要你承擔4700元律師費,問合理嗎?這明眼人一看,是你不懂法,不懂行情造成的。

想著,你自己沒有去聘請律師。如你自己去聘請了,一定是先講價,後用人,就不會出現這個問題了。你是請法院幫你找律師,而法院說,你要出4700元律師費。所以你認為法院是獅子大開口,欺負老實人。才有今天問:合理嗎?這一出。

實際律師費,雖不是明文規定,也是有一定標準的。象這種經濟糾紛案件,10萬元以下,律師費7%;最少不低於5000元。10一100萬,6%。100一500萬,5%。1000一5000萬,1%。當然,這是可以協商的。我經過的案件,被告聘請了律師,10萬元他付了3000元。由於你不瞭解行情,不知10萬以下律師費不少於5000元,更不用說去跟律師討價還價,所以,明明法院讓你交4700元,少交300元你還不知足。

關鍵你與銀行糾紛金額太少了,才10000元。4700元律師費確實不划算,如能協商到1000元還行。交通費、電話費另計。

當事人一定要明確,律師是先收費後出場啊!誰請誰付費,輸了也不退費。一定在請律師時知道這一點。千萬知道可以跟律師討價還價。做到擇優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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