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卡点钢丝绳致53岁农妇死亡,我想起了20年前的钢丝杀人案


防疫卡点钢丝绳致53岁农妇死亡,我想起了20年前的钢丝杀人案


昨(2020年3月16)日,一则新闻引发了我的关注。

今年53岁的王志云是河北省衡水市景县龙华镇岳王庄村的一位农民。2020年3月12日早上,她骑着电动三轮车到龙华镇集市上卖菜,上午11时30分许,在离家三四里的青兰乡孙德厢村村口,横在路口的一根钢丝绳将她拦下,并导致她死亡。

正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出现这样的惨剧真是让人心痛。

孙德厢村负责人认为“国家并没有明文规定用什么封村,也没有规定不能用钢丝绳”,正月初二接到上级要求防控疫情的通知后,他们便开始封村闭户,并设置了防控卡点,“钢丝绳一头拴在树上,另一头用锁锁住,离地一米多高,钢丝绳上系了一块绸子和一件毛衣,并挂了一块写着‘禁止外来人员入村’的警示牌”。“主要是严防本村人口进出,比如说咱们村的人要出去,先要登记,同意后再给你开锁,外来人员也一样”“事发当时我们村值班人员骑着自行车巡查村里时,看到王志云骑着三轮车过来,就朝她挥手让她停下,不知道没看见还是怎么的,她直接开过来了,紧接着就出事了”

据说王志云的“大女儿去年毕业,刚参加工作,人在武汉回不了家,小儿子今年16岁,还在上高中”。(2020年3月15日红星新闻)

不过,这样的钢丝绳作警示标志实在是危险,不由想起了20多年前我知道的一起故意杀人案。

岳某(女)家住山东省青州市庙子镇某村,以做豆腐为生,其丈夫张某常年在外打工。邻居李某见张某经常不在家,便有时欺负岳某。一次,岳某下地干活,李某路过,说了些脏话调戏她;还有一次,为了一点琐事,李某出手打了她。

1999年9月21日深夜,岳某和张某带着事先准备好的铁丝、铁棍等工具来到村庄附近的黄崖坡。张某将铁丝一端拴在了路旁的电线杆上,自己拽着铁丝到路的另一旁。三个小时后,李某骑着摩托车经过,张某将手中的铁丝拽紧时,李某被甩到了空地上。张某提着铁棍冲过去就是几棍,李某顾不得疼痛撒腿就跑。夫妻俩赶上去又是一顿乱棍暴打。后李某被路人送往医院,因医治无效死亡。案发后第三天,张某便被抓获并交代了与妻子岳某杀害李某的犯罪经过。2000年底,张某被执行枪决。

当时,我尚在老家的法院工作,因此见过潍坊中院关于这个案件的布告。我还对偏远山区的农民竟然会用铁丝绳杀人这种新颖的犯罪手法感到不可思议。看来,横在路上的铁丝确实是危险物,特别是对没有前挡的摩托车。河北这起事故再次证明了我的隐忧并非空穴来风。

据说事发后,岳某(女)撇下13岁的女儿和7岁的儿子潜逃了。说来也巧,2018年8月我回乡省亲,在山东老家,很偶然看到了2010年8月18日青州电视台《有啥说啥》栏目中的一则案例,节目说的是一个故意杀人犯逃亡11年后被抓获的案例。节目的播出让我回忆起了20年前的印象,也还原了相关案情。

在外潜逃十一年终被抓获,这是节目的宣传要旨。节目主持人还画龙点睛总结说,面对李某的调戏,应当依法办事,而不是行凶杀人。不能说节目主持人讲得不对,因为我们也天天教育别人依法办事。当然,至于事关我们自身利益的事情我们是否在依法办,那是只有你自己知道的事。如果我们回复到现实中,岳某夫妻对李某的“性骚扰”以及列入民间矛盾纠纷的伤害,不能说没有法律途径,但这种法律方式的现实状况到底有多大效用,我想不只法律人就是普通老百姓也应该能猜测得出。因为这种事我们见过的太多了,大多数都以当事人隐忍而自生自灭。作为法律人,我经常面对现实中的一些无奈,这也总让我对普法教育产生某种怀疑。你当然可以说我是消极,也可以说我是逃避现实,但你也别一定有法律万能的思想。不信,你到中国的基层看一看,有多少问题法律不能解决。

今天因为河北这个农村妇女的死亡,我又想起了这个20年前的案件。

尽管上级没有规定不准用铁丝作拦阻标志,但应当知道,这种所谓的封村封路的“封”更多是象征性的,限制通行等更多是靠村民的自觉,在这种情形下,用铁丝就不妥当,而且很危险。

惨痛的事已经发生了,人死不可挽回,唯能做的就是汲取教训。是不是各地排查一下还有多少这样的铁丝绳、钢丝绳在充作硬核封村封路的路障,既然很危险,既然惨剧已经发生过了,就再也不能有第二起了。

因为这个教训太惨重了。从依法行政的角度讲,用铁丝、钢丝尽管硬核,但不符合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适当原则、均衡原则。

但愿再也没有这样的惨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