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1年底前培訓2萬名以上企業新型學徒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王磊)近日,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財政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企業新型學徒制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支持各類企業面向技能崗位新錄用職工和轉崗轉業職工,實施“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新型學徒制培訓,2021年底前力爭培訓2萬名以上企業新型學徒。

《實施意見》提出,培訓按照政府引導、企業為主、院校參與的原則,採取“企校雙制、工學一體”的培養模式,由企業與技工院校、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企業培訓中心等教育培訓機構共同培養新型學徒。

企業新型學徒制以培養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中級工、高級工、技師為主,中級工培養期限為1年,高級工、技師培養期限為2年;特殊情況可延長1年,延長期間不享受財政補貼。

其中,企業和培訓機構是學徒培訓的“雙主體”。企業負責提出培訓需求和目標,開展崗位技能實操訓練。培訓機構根據與企業簽訂的培訓合作協議承擔學徒的教育培訓任務,負責設計培訓方案和教學計劃,承擔專業理論知識和職業技能培訓教學任務。

培訓內容包括專業知識、操作技能、安全生產規範、通用職業素養、企業文化等,並加強工匠精神的培訓,具體內容由企業根據崗位需要與合作的培訓機構研究確定。

對經審核備案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由企業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照培訓合格人數給予定額補貼。補貼標準為中級工學徒每人每年補貼4000元、高級工學徒每人每年補貼5000元、技師學徒每人每年補貼6000元,同職業(工種)、同等級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與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補貼不重複享受。

同時,承擔學徒培訓任務的技工院校採取彈性學制,實行學分制管理,鼓勵和支持學徒利用業餘時間分階段完成學業。培養期滿後,企業和技工院校應當共同進行學徒結業考核或技能水平評價。

《實施意見》還要求,所有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對象及補貼信息均應納入安徽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培訓管理系統”),實行信息化管理,並及時向社會公開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的企業和培訓機構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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