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觀鮑毓明案

鮑某作為四十歲的中年單身男性,以不合法的手段收養女童,並與其產生事實上的性行為。

鮑某放出了與女童的聊天記錄和通話錄音,力證是女孩纏著他、愛他。

他舉證的手法倒是體現了他身為律師的專業素養,但同樣令人噁心。

聊天記錄真實性存疑,所有的對話像是從拙劣的言情小說裡抄來的,哪個小孩聊天用這個表情?

通話記錄更是聽得人難受,跟她同年齡的小孩無憂無慮的,而她說話的口吻活像一箇中年棄婦,更證明了鮑某對她不僅有人身限制,還有精神控制。

有些蠢貨看到聊天記錄聽到通話錄音,就喊著“反轉了”“就知道是價錢談不攏”“現在的孩子一個個十四歲已經成熟得不行了”“她就是找糖爹”。

這些人主動把自己代入鮑某的地位,他們恨自己怎麼沒想到學人家找個十幾歲的小女孩玩一玩,他們不在乎受害者的聲音。

無論再爆出什麼資料,都不是反轉,因為鮑某確實跟女童發生性行為,且是否自願不得知,畢竟體力懸殊。

雖然通話中,女童對鮑某態度曖昧,但,他們的社會地位不對等,鮑某是個成年人,且名義上是女童養父,女童或是屈從於他的權威。

小女孩以為的愛情,是中年戀童癖的性衝動而已。

就算女孩曾口頭同意過鮑某的性行為請求,但鮑某的行為仍然是不倫:

如同以低價向不懂行的農民收購真古董;

如同縣官拿著狀紙讓目不識丁的農民畫押。

葫蘆娃裡面,七娃曾被蛇精擄走,用毒水灌溉,也就是完成了洗腦。

七娃叫蛇精媽媽,為她做事,殘害自己的兄弟,你能說七娃小小年紀就找了sugar媽咪嗎?

最終,因為七娃不再符合蛇精的標準,被拋棄,七娃才認識到真正的世界。

女童被鮑某拋棄了,因為她長大了,不再符合標準,這意味著鮑某又在物色新的女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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