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後加微信敲詐車主未遂 給車噴油漆洩憤 自貢富順男子終進牢房

梁冬晴 李莎 封面新聞記者 劉恪生

4月14日,自貢市富順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盜竊、敲詐勒索案件,被告人胡某某犯盜竊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4000元。

2019年9月27日凌晨,胡某某在富順縣濱江路附近,發現被害人魏某某的轎車未鎖門,便將車內的身份證、戶口薄、購房合同、金手鍊、手錶等物件盜走。事後,胡某某通過微信添加魏某某為好友,以知道其家人信息相威脅,要求魏某某給付4000元錢才肯歸還財物。

偷竊後加微信敲詐車主未遂 給車噴油漆洩憤 自貢富順男子終進牢房

胡某某索款未果後,出於報復心理又對魏某某的轎車引擎蓋、副駕駛噴灑白色油漆。當年10月6日凌晨,胡某某又將鄒某停靠在路邊未鎖轎車內的蘋果手機盜走。

富順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使用威脅方法索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考慮到胡某某敲詐勒索犯罪未遂,到案後如實供述事實,賠償了被害人損失,且自願認罪認罰,遂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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