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0年普陀區學前教育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公佈!

普陀區教育局關於2020年普陀區學前教育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以及《關於做好2020年本市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幼兒入園工作的通知》(滬教委託幼〔2020〕3號)等要求,為促進依法辦園,規範本區學前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現就2020年普陀區學前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指導思想

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干意見》及《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實施意見》的精神,落實政府職能,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優化學前教育資源配置,促進本區學前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依法實施學前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

招生原則

1、堅持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進一步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積極應對本區入園高峰,以兒童發展為本,積極滿足符合條件的本區常住3-6歲適齡兒童的入園需求。

2、堅持依法招生,免試入園。認真貫徹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以及市教委對幼兒入園和編班的有關規定,相對就近入園。各類幼兒園不得對入園幼兒進行任何形式的測試和變相測試,不得以參加早教或早教指導作為適齡兒童入園的條件。

3、堅持規範辦園,相對控制班額。根據本地區入園需求及幼兒園建設規模等,合理確定幼兒園招生規模,嚴格按照2020年普陀區各幼兒園計劃招生數招生。各園每班學額控制在30人左右,有困難的地區可適當放寬,但不應超過規定年齡段學額數的20%。

4、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招生。各幼兒園應向社會主動公開學前教育入園工作信息,加強教育行政部門、幼兒園和家庭、社會之間的相互溝通,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各幼兒園向社會主動公開的招生信息應包括:

1)2020年普陀區學前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原則、招生對象、招生計劃。

2)幼兒園計劃招生班級數、招生範圍、收費標準和辦學等級(見附件1、2、3、4)。

【附件1】2020年普陀區各幼兒園招生計劃

【附件2】2020年普陀區各幼兒園招生範圍

【附件3】2020年普陀區幼兒園收費標準

【附件4】2020年普陀區幼兒園辦學等級情況一覽表

(點擊標題查看附件)

3)各幼兒園及普陀區學前教育招生工作諮詢電話、監督電話等。

5、堅持統籌安排,相對就近。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適齡兒童戶籍統計數和實際報名情況統籌劃分招生範圍。當實際報名數超過幼兒園計劃招生數時,按照適齡幼兒入戶年限的先後順序進行排序,排序在前的優先對口入園,未能對口入園的幼兒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

6、堅持實事求是,有序安排。先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先”原則,優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本區戶籍適齡幼兒對口入園。再根據登記入園人數和幼兒園資源分佈情況,統籌安排持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地登記申請(回執)》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園。最後根據居住證情況,統籌安排積分達到《上海市居住證》標準分值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園。

符合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也可選擇民辦幼兒園就讀。

招生對象

1、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小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託班)(僅限民辦園及部分有條件招生的公辦幼兒園招收託班,具體以幼兒園公佈的招生通告為準),身體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幼兒。戶籍遷入本區(對應招生範圍)的時間截止為2019年12月31日前。

2、具有普陀區戶籍,有聽力、智力、肢體、視力障礙或精神障礙,需接受學前特殊教育的適齡兒童到普陀區特教康復中心(白蘭路191號蘭溪路幼兒園)登記報名,經專家測試,視情況再安排到相應地段幼兒園接受融合教育或特教中心就讀(見附件5)。

【附件5】2020年普陀區需接受學前特殊教育的兒童入園指南

(點擊標題查看附件)

招生辦法

1、4月24-30日,小班適齡幼兒家長登錄“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系統”(網址:https://shrydj.edu.sh.cn)進行全市統一的信息登記。(報名託班及中、大班插班幼兒無需登陸該系統做信息登記)

2、5月6日,公佈“2020年普陀區幼兒入園網上報名操作細則”。

3、5月8-28日,小班適齡幼兒家長(必須已在“上海市適齡幼兒入園信息登記系統”做過信息登記),憑“市登記系統”賬號(即“適齡幼兒賬號”)登錄“普陀區幼兒入園報名系統”(網址:https://xqjybm.pte.sh.cn)進行網上入園報名。“市登記系統”與“區報名系統”之間將自動實時同步幼兒登記信息。

5月8-28日,託班及中、大班插班幼兒家長在“普陀區幼兒入園報名系統”註冊賬號(即“非適齡幼兒賬號”),登記幼兒並進行網上入園報名。

4、6月13-14日,符合入園條件的適齡幼兒家長,攜幼兒及相關報名材料,前往指定幼兒園進行現場驗證。

工作要求

1、公開發布招生公告。各園張貼的招生簡章或招生廣告必須符合實際辦園條件,並向轄區內適齡兒童家長告知招生政策、報名時間、地點,以及報名所需攜帶的各類證件等。

2、為小班幼兒入園信息登記提供便利。做好小班適齡幼兒入園須做全市統一信息登記的政策宣傳工作,併為沒有網絡設備和網絡條件、無法自行完成登記或未按時完成登記的家長提供線下登記的服務和指導。

3、及時進行網上報名審核。在規定時間節點內,對通過幼兒入園網上報名系統,在本園進行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家長報名信息進行審核,並通過平臺和短信告知現場驗證的園所、時間、地點等。

4、做好公、民辦幼兒園同步現場驗證資料審核。確保幼兒報名信息真實、完整。做好幼兒及其監護人的戶口簿、出生證、房產證、居住證(居住證登記憑證)、身份證、預防接種證等有關信息登記查驗工作。

5、做好招生工作的諮詢與矛盾化解。各幼兒園要對家長熱情接待,耐心解釋本區學前教育招生政策,穩妥處理好各類矛盾和問題,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6、落實招生工作的各項監管措施。各幼兒園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規範招生行為,在招生過程中,嚴禁對幼兒進行測試;嚴格執行本市規範教育收費的各項規定,禁止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擇園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禁止以開辦各種類型的班,如早教班、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任何費用。區教育局將嚴肅查處招生入園中的違紀違規行為。

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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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電話:52564588-7138、7139

監督電話:52564588-7664、7677

諮詢接待:北石路631號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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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上海發佈、上海普陀教育

編輯:尉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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