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几万元快递因此遗失,谁来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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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市民蔡女士向电视台投诉说,自己使用天天快递邮寄了上万元的化妆品到重庆,但是快递员拿到包裹之后人就不见了。那么这个事情怎么解决呢?

蔡女士说:“2月25日我通过菜鸟裹裹下单,天天快递的快递员就上门把我的包裹取走了。隔天我就去查询这个包裹,因为单号已经产生了,但是我查询不到任何物流信息,然后我就跟这边的负责人联系,他们告诉我说这个快递员已经不在这里工作了”。

律师解答:几万元快递因此遗失,谁来赔付?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杨超律师说:“快递单号是唯一的,能够证明消费者和快递公司形成了快递合同”。

蔡女士到天天快递了解到,她的快递是从升州路网点寄出的。升州路网点的工作人员说,接收蔡女士包裹的快递员现在确实联系不上,他们也已经报警了。

天天快递南京升州路双乐园网点负责人徐经理说:“具体怎么解决要问总公司那边,到时候我们公司会有相关的赔付条文”。

律师解答:几万元快递因此遗失,谁来赔付?

杨超律师说:“邮政法所规定的限价赔偿(最高理赔)仅仅是针对于邮政企业,而市场上的快递公司不属于邮政法所规定的邮政企业的范围。(最高理赔)属于不合理行业潜规则,来逃避自己的企业责任”。

律师解答:几万元快递因此遗失,谁来赔付?

法律法规链接:

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

9、关于快递丢失的赔偿问题,会议认为,在订立快递服务合同时,快递服务企业对于保价条款进行了合理的提示说明,寄件人自主决定选择保价的,可以认定保价条款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快递物品丢失、毁损时,快递服务企业主张按照保价条款约 定处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寄件人没有选择保价,快递服务企业按照《快递服务管理办 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损失赔偿条款进行提示并特别说明的,快递物品丢失、毁损时,快递服务企业主张按照损失赔偿 条款处理的,应予支持。

寄件人没有选择保价,快递服务企业未按照《快递服务管理 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损失赔偿条款进行提示并特别说明的,快递物品丢失、毁损时,寄件人要求快递服务企业赔偿 损失的,应予支持。快递服务企业主张依照《邮政法》只赔偿不超过所收取资费三倍赔偿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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