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院: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优化三晋创新发展环境

山西法院: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优化三晋创新发展环境

4月23日上午,山西省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

作者:吴晖

在第20个知识产权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4月23日上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山西省高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山西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2015.1-2019.12)》(简称《白皮书》),并对近日出台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进行了介绍。

“召开新闻发布会旨在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山西法院近年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了解法院通过司法审判加强对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展现人民法院不断拓展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促进形成鼓励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山西省高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处处长丁国华在会上如是说道。

发挥职能 创优环境

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造的有力措施,是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事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事关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繁荣,对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和科技创新强省具有重要意义。围绕山西省法院五年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山西省高院副院长翟瑞卿在会上介绍,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5291件,其中刑事案件255件、行政案件2件、民事案件5034件。“案件呈逐年加速递增态势,反映了我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权利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的趋势。”

山西法院: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优化三晋创新发展环境

山西省高院副院长翟瑞卿

据《白皮书》内容显示,从案件类型看,山西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维权类侵权纠纷,其中又以侵害商标权、著作权纠纷为主,占比达到了84.18%,而专利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等纠纷数量较少,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该省知识产权仍属于欠发达地区,专利授权数量较少,本地企业技术优势相对较弱等现状。从维权主体看,全省知识产权案件中原告多为外地企业或个人,本地权利人诉讼维权案件较少,商业化维权现象突出,说明本地企业对知识产权作为核心竞争优势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尚未培育树立起争名牌、创名牌的意识和氛围。

翟瑞卿表示,山西知识产权审判严格执行“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司法保护基本政策,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山西省高院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建立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性、权威性。针对近年来全省系列维权案大量涌现,探索确立了符合山西知识产权特点的保护思路和标准,引导当事人合理诉求。通过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方调解纠纷的能力,提升司法保护效果。强化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严厉惩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为激励创新、促进山西省品牌经济发展和维护该省公平竞争秩序作出了应有贡献。

出台《意见》 强化保护

为适应全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形势,进一步提高山西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助力实现山西深化转型综改发展的战略目标,山西省法院近期制定出台的《意见》,可谓是全面加强该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举措、新要求。

“《意见》较好地诠释了我国知识产权的国家战略和司法政策,并立足山西省省情提出了针对性的工作举措,既有政策指引和司法主导的内容,又有指导司法实务、操作性较强的实在内容,是全省法院服务山西经济发展、科技创新、营造山西良好创新环境、营商环境、法治环境的重要措施,是今后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司法政策。”翟瑞卿表示道。

山西法院: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优化三晋创新发展环境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意见》共七部分30条内容,从知识产权审判总体要求、健全完善诉讼证据规则、推进审判方式改革、突出重点精准审理、加大对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完善“三合一”审判工作机制、推进司法公开等方面,为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山西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创新发展提供了具体指引。

此外,山西省高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凌宇还在发布会上公布了山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这是山西省高院从全省法院2018年、2019年已作出生效民事裁判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出的十大典型案例,覆盖了煤炭化工、生物科技、植物新品种等技术领域。凌宇表示,案例公布是为了使民事法官能够从案例中得到一定的启示、指引和帮助,向社会广泛宣传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情况;同时山西省法院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强决心,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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