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職業球員經商的行為,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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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應該沒有哪個聯賽不允許職業球員經商,那麼球員經商就是自己的選擇,不應過分解讀。

球員的職業生涯很短暫,如果他們退役,出去找工作那是不可能的,除非繼續留在球隊作管理人員或者當教練。那麼他們的只有靠當球員時賺的工資生活。大多數球員的花銷是很大的,豪車美女夜店都是必需品,工資很可能被他們揮霍一空。

經商就是他們的一條出路,球員時期可以藉著自己的影響力,建立自己的公司或者品牌。等退役之後公司可能就走上正軌,不用擔心退役後的生活問題。

無論是國內國外,足球或者籃球界,都有現役球員經商。足球明星貝克漢姆就是經商的傑出代表。NBA的喬丹科比詹姆斯都有著自己的商業帝國。

最近被恆大開除的于漢超都在6家公司當股東,涵蓋批發零售、體育、文化和餐飲領域。與其合作的包括前隊友郜林、國足主教練李鐵。

因此,不應該對現役球員經商做出過多評價,那是他們自己的事,只要足協或者俱樂部沒有明確禁止現役球員經商,那麼都是可以的。只要把球踢好就可以了,不要讓球迷失望。


這裡聊體育


我們先說職業球員,這幾個字就寫明瞭你的職業就是球員,無論你從事那一種球類,如羽毛球,乒乓球,排球,藍球,足球等等所有的球類項目,如我從事足球,那你的份內工作就是足球,幹一項愛一項,精心研究我這一行工作目前國際發展形勢,並研究吃透怎樣達世界頂尖水平,下功勤學苦練,人們常說的一句話,要想人前顯貴,必得提前受罪,世界上無論那一項最優秀的運動員,沒有倢經路可走,都是沒黑沒白的苦練.比別的運動流的汗水要多,才換來比別人更優異的成績,NBA球星科比曾說過他每早上準時起床常年堅持必待500個投藍。我也沒看我們國家有沒有法律條文規定,職業球員充許不充許經商,經商二個字,目的就是增加效益收入,你做為職業運動員你覺得我現實的收入低我再搞一項經商,這不拿雙份錢,何樂不為呢,做為一個職業球員若有這種想法,你的成績絕對不會好,也叫不務正業,一個再優秀的運動員,運動壽命也就十幾年,不要慮度光陰,一寸光陰一寸金用到職業球員身上在貼切不過了.人都有自尊心和榮譽感,做為一個職業球員項目的運動員,在你們的崗位上努力自律,科學地勤學苦練,在世界舞臺上多為國家爭金奪銀,當你們退役的時候也無憾從事職業球員這一生。

關於標題所說,我認為職業球員要完成好自已份內的本質工作,不腳踏兩隻船,也就是不能從事經商。


戀家的老人


這對於職業球員本身而言,就是一種價值最大化的體現。在法律範圍內,他們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允許的。

成長為職業球員或者運動員,需要付出較多,比如時間、金錢、汗水……既然有付出就期待有回報。而這些回報主要就來自球員的薪水、廣告代言、品牌授權等等。

經商自然也是一個好的途徑,利用自身的品牌號召力(前提是有一定的名氣),帶來我們常說的“流量”,這本身就是一舉兩得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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