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熔噴布企業生產經營秩序的通告

關於規範熔噴布企業生產經營秩序的通告

近期,受國內外疫情防控物資市場變化影響,我區湧現出一批熔噴布生產企業、作坊和個體戶(以下統稱企業),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產品質量、職業健康、依法納稅等方面普遍存在問題。為進一步規範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優化行業市場秩序和環境,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作以下通告:

一、企業必須立即開展自查自糾

4月20日之前,所有熔噴布生產企業必須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存在的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產品質量、職業健康等方面問題進行停產整頓,在完成問題整改的基礎上,經檢查通過後,方可重新開工。我區將嚴格執行“三個一律”要求(利用家庭作坊進行生產的,一律取締;沒有合法合規生產經營手續的,一律關停;存在安全隱患、環保不過關的,一律停業整頓),對經檢查無法整改到位或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的,堅決予以關停取締。

二、企業必須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所有企業必須領取營業執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為生產經營提供場地、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應當查看營業執照,不得為無照經營提供相關條件。對於無照經營或為無照經營違法提供經營場所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根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依法處理。

三、生產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生產者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產品及其使用的原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的規定。產品質量應當檢驗合格,產品或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符合國家的規定並註明產品用途。生產者應當公開其執行的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團體標準或者企業標準的編號和名稱,生產經營活動應當按照標準組織,生產的產品應當符合企業公開標準的技術要求。違反產品質量標準或未公開標準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根據《產品質量法》和《標準化法》依法處理。

四、產品定價應當遵守國家規定

產品在銷售過程中,不得有哄抬物價、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違反價格管理要求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根據《價格法》依法處理。

五、生產場所環境

必須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相關規定

項目選址應符合相關規劃,廠房具有合法手續,按照“三同時”制度落實與生產配套的汙染防治措施並確保各類汙染物達標排放,廢氣主要處理設施均採用自動化控制,粉塵採用吸附脫附、吸收等方式處理。廠界噪聲處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不符合要求或未達到標準的,生態環境執法部門將根據《環境保護法》依法處理。

六、安全生產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生產場所電氣線路須穿管固定,安裝漏電保護器,電氣開關、漏電保護器入電氣箱,機器設備接地,禁止超負荷運行,張貼安全警示標識和設備操作規程,儲氣罐的安全閥、壓力錶(新)須檢驗合格,必須配備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保持消防通道暢通,按規定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未按規定生產的,安全生產執法部門將根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依法處理。

常州市新北區熔噴布生產企業專項整治領導小組

2020年4月16日

關於規範熔噴布企業生產經營秩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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