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醫院商標維權,適用懲罰性賠償判了70萬,是怎麼做到的?

本文系團隊【北京市京師(武漢)律師事務所 投行併購中心】出品,經京師知識產權與投資中心授權發佈。

湖北一醫院商標維權,適用懲罰性賠償判了70萬,是怎麼做到的?

【原創作者】:京師武漢知識產權與投資中心(又稱“德訟律師團”,京師武漢所核心事業中心之一,下設TMT法律部、商標申請與訴訟部、科技成果轉化法律部、文娛動漫產業法律部)

【責任編輯】:劉少雲(京師武漢投行併購中心專職律師)

【責任審核】:饒國榮(京師武漢創始合夥人、投行併購中心主任)


適值頭條法律的2020世界知識產權日徵文活動,京師投行破並聯合知產投資中心團隊整理我所的知識產權經典案例,與讀者共享、與同行共商。


湖北咸寧麻塘風溼病醫院商標維權案


2018年9月27日,在北京市京師(武漢)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與投資團隊(德訟律師團)全體成員的共同努力下,湖北省高院一紙裁判書正式下達,

二審判令侵權方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商標所有者咸寧麻塘風溼病醫院70萬元。一改一審判決賠償40萬元的裁判結果,成為近三年來湖北省高院商標侵權案二審改判率僅15%的案件之一,同時,在湖北省商標侵權案件判賠金額超50萬元的案件為數不多的情況下,律師團隊成功為商標所有者爭取到70萬元的賠償金額,實屬難得


在極力保護知識產權、打擊"山寨"行為的鬥爭中,北京市京師(武漢)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與投資法律事務部彭英武團隊自始至終不斷探索。無論是與彭英武律師的交談中,還是瞭解到其辦案過程中的執著態度,都能夠讓人感受到他們更希望藉助一個個案件,與法官等職業共同體共同推進湖北知識產權審判力度與保護力度之路,哪怕在這條路上推進的僅是一毫米。

湖北一醫院商標維權,適用懲罰性賠償判了70萬,是怎麼做到的?


咸寧麻塘風溼病醫院被"山寨"之痛,知識產權律師最懂


咸寧麻塘風溼病醫院起源於1898年,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鎮氏風溼病馬錢子療法》第三代代表性傳承人鎮海餘先生創辦於1976年,是一家專治風溼、類風溼、痛風性關節炎等二十多種疑難雜症的專科醫院。咸寧麻塘風溼病醫院註冊了"麻塘""鎮氏""鎮氏兄弟"商標。近8年來,苦心經營多年的醫院品牌商標被山寨侵權,這讓盛名之下的咸寧麻塘風溼病醫院苦不堪言。


湖北一醫院商標維權,適用懲罰性賠償判了70萬,是怎麼做到的?


醫療行業是關乎百姓生命健康的神聖行業,面對自身知名品牌被"傍"名牌的情況,醫院決定採取知識產權訴訟的形式捍衛品牌價值,通過法律途徑保護自身權益。為了實現這個目標,醫院負責人及法律顧問選擇了一支專業知識產權律師團隊負責二審工作。


法與情兩份辯護代理詞手工錄入萬名患者數據,唯創新與細節以致勝


彭英武律師團隊接下這個案子後,經過團隊成員之間激烈的思想碰撞,決定將代理思路從"理"與"情"兩方面展開,並提交了兩份代理意見:理,意指法理,即為傳統意義上法律關係的代理詞;情,意指公平,即為從創新角度所寫的代理詞。這份代理詞不僅分析了案件中涉及的情理,更引用了當時熱播的法治題材電視劇《陽光下的法庭》中的劇情截圖及臺詞作為代理詞的內容。


兩份代理詞承載了不同的功能:一份承載具體法律關係分析功能,一份承載裁判價值與思維功能。彭英武律師相信,任何一個案件不僅僅是具體法律關係的適用,更是法官裁判價值的選擇。據彭英武律師介紹,在其承辦的其他重大知識產權案件和商事訴訟案件中都採用了遞交兩份代理詞的做法。


湖北一醫院商標維權,適用懲罰性賠償判了70萬,是怎麼做到的?

圖1:被加入代理詞中的《陽光下的法庭》劇照

湖北一醫院商標維權,適用懲罰性賠償判了70萬,是怎麼做到的?

圖2:被加入代理詞中的《陽光下的法庭》劇照


為了更加直觀地展示證據,知識產權與投資團隊律師們將全國一萬多名患者分佈的省份、城市、年齡等信息逐一錄入電子表格,並做成可視化的圖表,展示於法庭之上。在彭英武律師的眼中,律師代理案件不僅要做到認真,更要在每一個細節上下真功夫,案子不接則不接,接下即意味著全力以赴。


在談到賠償額度時,彭英武律如是說:知識產權的本質,一是市場主體競爭的壁壘,二是知識產權的權利核心應該從反面來理解,即"禁止權",知識產權在法律上、事實上能讓侵權者因為畏懼懲罰而停止侵權行為,從而達到知識產權權利人禁止他人"山寨"的目的。


與時俱進,開拓進取,方能重建新時代背景下知識產權競爭秩序


我國經濟發展也進入了新時代,推動高質量發展是做好經濟工作的根本要求。高質量發展就是體現新發展理念的發展,是經濟發展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知識產權保護的發展亦應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在本案二審中,彭英武律師團隊為了掙脫曾經的司法判決對現任法官裁量的約束,極盡證明曾經的裁判賠償額度只能視為符合當時知識產權保護的水平與力度,不能成為現今裁判的準繩。


唯有與時俱進,才能切實推進知識產權競爭秩序。在此思路的指引下,彭英武律師團隊遞交了一份以"新時代下重建知識產權競爭秩序"為主題的代理詞,這份承載裁判價值功能的代理詞向法院陳述了,新時代背景下知識產權保護需要創新的思路。


任何一個判決背後看似涉及的法律問題,其更深層次反映的是裁判思維和價值選擇問題。再次對標經濟發展提出的要求:"經濟發展要從'有沒有'向'好不好'轉向"。那麼,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司法部門從開始關注知識產權保護的"有沒有",也應轉向新時代背景下著重知識產權保護的"好不好"。


湖北一醫院商標維權,適用懲罰性賠償判了70萬,是怎麼做到的?


歷時8年多的維權之路,如今一紙判決書下達,標誌著北京市京師(武漢)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與投資團隊一定程度上"醫"好了咸寧麻塘風溼病醫院被"山寨"之痛。這既是一次知識產權所有者的勝利,更是一次湖北省知識產權審判力度的進步。在當下,知識產權運營能力已經成為產品或服務競爭的中一部分,企業之間的競爭不僅體現在產品或服務的競爭,也體現在法律的競爭上,尤其需要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品牌、知識產權的價值,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湖北省知識產權保護前行之路,且行且努力。


尊重原創作品,打擊惡意抄襲。如有興趣,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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