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小課堂——欺詐騙保案例之(九)、(十)

案例九:

烏海市某定點醫院

違規騙保典型案例

違規事實:2019年1月至5月,烏海市某定點醫院通過超劑量開藥、串換目錄名稱向患者出售測血糖試紙、非病種檢查等違規行為,騙取醫保基金。

處罰依據:依據《烏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第五十四條規定。

處罰結果:拒付醫保基金及處罰違約金額共計13.82萬元;在烏海市定點醫療機構中進行通報。

案例十:

烏蘭察布某定點醫院職工

編造虛假病歷騙保典型案例

違規事實:2019年4月2日,烏蘭察布市醫保局根據群眾舉報,查實烏蘭察布市定點某院醫保科職工任某某使用其丈夫吳某的“醫療保險信息”編造虛假住院病歷,騙取醫保基金。

處罰依據:烏蘭察布市醫療保障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及《烏蘭察布市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規定。

處罰結果:追回醫保基金及處罰違約金額共計3.72萬元;暫停該定點醫院醫保服務協議2個月;責成該院調離任某某醫保辦工作崗位;將有關線索移交烏蘭察布市公安機關立案調查。

“案例”小課堂——欺詐騙保案例之(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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