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美”的性侵受害者

隨著企業高管鮑毓明涉嫌性侵養女李星星(化名)的調查逐步推進,越來越多的信息曝光讓人難以平靜。

據現有報道的信息,從2015年年底起李星星受到養父鮑毓明長達3年的性侵,期間她多次報警立案,卻因構成強姦案的證據不足遭到撤案,至今沒有任何審判結果。

事件曝光至今,由於當事人雙方的描述存在差異,且以《南風窗》和《財新》為代表的報道引發的爭議,使得原本這起難以置信的性侵案件更加複雜離奇。

而隨著這起性侵事件的發酵,基於真實事件報道改編的美劇《難以置信》也多次被提及。除了這部劇以女性視角切入展現了女性受害者的處境以及與女性執法人之間的共情之外,還點出了一個現實問題:所有受害者身上的“不完美”都會與被性侵做強關聯。

這種不合理的強關聯會發生在執法人員、媒體、旁觀者身上,對受害者形成二次傷害,這種惡與性侵本身帶來的傷害沒有區別。

“不完美”的性侵受害者

“不完美”的人設

在《難以置信》這部劇中,連環性侵案裡受害女性之一,14歲的Marie,就是“不完美”的受害者。

Marie的母親濫交,父親不知下落,小時候被虐待餵過狗糧,8歲開始就服用過成人藥物。她去過無數個寄養家庭,和這些養父母的關係並不是很好,甚至被身體虐待和性侵。這導致她的性格孤僻、敏感,自卑,不過她試圖讓自己看起來“放蕩”又“出格”,這樣才能交到更多的朋友也不會被欺負。事發前她剛和男友分手,第一次獨立出來生活。

其中一位養母感覺很奇怪,因為事發之後Marie過分冷靜,好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

而另一位養母更是對Marie是否被性侵產生懷疑,她認為:或許Marie和之前一樣總喜歡做些出格的事來吸引別人的注意,或許她是跟哪個男孩玩過頭了。

警察信以為真,隨後多次盤問Marie的性侵細節,不斷施壓質問她為什麼在多次描述案件中存在矛盾的說法,並引導她承認自己說了謊。

“不完美”的性侵受害者

鮑毓明案件中的受害者李星星也在經歷。

在《財新》的報道中有這樣一些關於她“不完美”身世的描述:

援助過蘭兒(化名)的法律人士稱,蘭兒很忌憚提及出身。她的母親腿腳有殘疾,在南京做小生意,她自己從小被放在老家農村,跟著爺爺長大,爺爺死後她回南京投奔父母。鮑毓明說,蘭兒曾向他傾訴,到了南京,父親經常打她,她母親也不想要她,因為家裡困難,她是學了,因此她母親想把她送人。“她和我說過,最大的遺憾這輩子,就是沒有親情從小被丟來丟去,沒有跟過親人長大。”

順著報道記者的邏輯,李星星的不幸童年彷彿為她的“性格缺陷”與“不當行為”又增添了一筆證據:這些遭遇導致她“缺愛”,那麼過早發生性行為看起來是非常順理成章的事,而這之後她有了很多反覆無常的迷惑行為。

比如報道中寫道:

對蘭兒數月的疏導中,志願者們確實發現了她的反覆。蘭兒時而說“愛上養父了”,時而說“是真心恨這樣的養父”,也會忽而解釋說,她對養父的親情、愛情、都是在這幾年的洗腦下產生的。一名接近警方的人士透露,蘭兒和鮑毓明同事去派出所做完筆錄後,有時會拉著手離開。

所以這篇報道中有這樣一些結論性的陳述:

這更像是一個自小缺少關愛的女孩向“養父”尋求安全感的故事。在14歲的年紀,蘭兒(化名)過早發生了性行為,這本身對她的心理就是傷害,“打開了潘多拉魔盒”。曾有研究證明,發生過早的性行為,足以摧毀少女的人格。

《財新》報道中作者將受害者的“不完美”與性侵做強關聯,甚至在真相不明瞭前腦補了一場反轉的洛麗塔式愛情故事。會這樣想的人絕對不止作者一個,而被這篇報道影響判斷的人也絕對存在。

偏離40歲與14歲發生性關係的事實,去糾結一個“不完美”的女孩如何求愛不得、倒打一耙且用腦補讓其看起來似乎合情合理,是《財新》引發眾怒的原因,也是相較於同樣存在失衡報道的《南風窗》,前者難以讓人們原諒的原因。

難以置信嗎?是的。不過難以置信的或許並不是性侵本身,而是有人在事情水落石出前用“不完美”為由向性侵受害者又狠狠捅了一刀。

“不完美”的性侵受害者

“不完美”的證詞

微博上曝光的一段參與鮑毓明與李星星性侵案件調查的南京警方與山東警方的對話錄音中,山東警方有一句話或者說是一句抱怨讓人記憶深刻:

“你別老強暴強暴的。”

的確,現在案件還沒有有力證據。

李星星在3年間多次報警立案,但又撤案,其中有原因包括:證據不足、性侵時已滿14歲無法判斷是否自願,不滿足構成犯罪的條件。而一些警察也認為這是“男女間的事兒”,對此案的執行偵察態度謹慎。

《財新》報道中也有寫道:一位從事受侵害兒童心理治療的專家表示,警察辦案時只遵照法律法規,未必瞭解受害者的心理創傷問題,由於受害者反覆無常的表現,警察會認為她沒有表達出明確的拒絕,因此難以認定強姦事件。

“不完美”的性侵受害者

我國刑事訴訟法和其他法律對於警察權力行使中的女性被害人權利保護中有一些相關規定,但在司法實踐中,還是常常發生來自警察和司法機關的“二次傷害”。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問題是,我國對於警察對女性被害人的詢問方式並無特殊規定,因此在實踐中,警察常常使用不恰當的詢問方式向女性被害人詢問案件情況。

我們現在還無法得知曾經李星星在多次報案中經歷了什麼,但顯然她的證據不夠完美,而她明顯的創傷後應激障礙更讓她的證據失去了可信度。

《難以置信》劇中的Marie也沒有足夠完美的證詞。

在最後一次審問中,兩名執法警察指出Marie關於打電話求救的描述出現了4個版本:被綁著、解開後、用手、用腳趾。由於解釋不清這些矛盾的描述,Marie絕望下選擇作為“說謊者”,配合警方提早結案。

而與Marie遭受同一連環性侵案的其他受害者裡,也有因證據不足,而導致案件擱置的現象發生。而最後案件偵破,得益於兩名不同地區的女警察攜手辦案,從極少的線索和資料中尋找蛛絲馬跡。

這兩名女警察確實具有超強的偵察能力,不過她們做的最好的一點就是:感同身受,理解“不完美”。

對於不完美的證詞,和在事發後表現各異的受害者,兩名女警察沒有三番五次轟炸的追問細節,而是告訴這些受害者們:“有些事情無需立馬解釋,你想什麼時候說完全由你決定,我們一直在。”

“不完美”的性侵受害者

還有多少“不完美”

《難以置信》中講述的連環性侵案中,犯罪者選擇的施暴對象:不挑年齡、不挑身材、不挑穿著,不挑長相。他的目標只有一個:獨居女性。

除了身材弱小的高中生Marie,還有胖胖的計算機系女學生,信仰神學的年輕女生,滿頭銀髮的老太太,六十多歲的黑人婦女。

其實面對劇中這些受害者,不少人時常會根據她們的外貌與性侵本身做類似這樣的關係判斷:她不夠年輕為何被性侵?她身材不夠好為何被性侵?她還沒有到發育的年紀為何被性侵?

性侵受害者的一言一行、穿著打扮等都會被拿來與性侵關聯討論:她穿這樣怎麼不會被性侵?她這樣說話怎麼不會被性侵?她之前行為不檢點真的會是被性侵嗎?

而當性侵案件細節曝光後,又會有聲音質疑:為什麼她不給他一巴掌?為什麼她不多使點力氣推開?為什麼她不能再機靈點?她不活該嗎?

“不完美”的性侵受害者

而現實社會的性侵案中,有太多這樣的輿論在譴責這些受害者的“不完美”,甚至這些偏見會出現在執法人員、媒體等地方。換句話說,無論是不是性侵案件,任何人的“不完美”的屬性,都不應該靠主管強行與他所遭遇的事情綁定。

而在性侵案中,這種“不完美”的綁定更是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據FBI的調查數據顯示,只有5%的強姦案報案是故意陷害或者捏造。社會學家在研究警方數據後也得出了同樣的結論:虛假報案在強姦案中的百分比是個位數。受害者被誤解、忽視的概率遠高於施暴者。

《難以置信》中最後為Marie做心理疏導,也對她說了一句話:沒有人會編造這樣的事,除非這裡面有真實的成分。

而沒有人會編造自己被性侵的原因,如同劇中在法庭上出席的一位受害者老奶奶描述的一樣:“我感到羞辱、恐懼、自責,我會不斷自省到底自己做了什麼成為犯罪者的目標。坐在窗邊看書、澆花,我不敢做這些稱之為習慣的事,這讓我的生活範圍變得很小。但這些仍沒讓我感到安全,因為我仍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

《難以置信》中的結局給了遲到的正義一個看似溫暖但又有缺憾的歸屬,Marie似乎有勇氣重新開啟新的生活,失職的警察向她道歉但並未得到懲罰,對她的事件進行不實報道的媒體和政府機構用賠款的方式表達歉意。

“不完美”的受害者李星星遇上了看似完美的鮑毓明,這起跨越年紀與不對等關係的性侵案件將會有怎樣的真相和結局我們只能等待。

“不完美”的性侵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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