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举报人具有五大权利,你知道吗?

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纪检对象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问题,是我国各级组织和公民具有的一项权利。当然,在举报的时候也有相关的义务,不能诬告陷害,不能弄虚作假,不能夸大事实,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进行举报,同时还得遵守举报的有关程序。当然,在遵守举报义务的同时,举报人也享有着很多的权利,可能大家不一定注意到。今天就给大家汇总整理一下举报人可以享受的五大权利,供大家参考。

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举报人具有五大权利,你知道吗?

第一,依规依纪提出举报。

在掌握了一定的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举报人可以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提出检举公告。可以举报的行为是非常多的,比如针对党员干部的就有六大纪律(大家可以仔细参阅党纪处分条例),还不包括各种党内法规和规章制度。而针对监察对象的问题也很多,大体上,只要是监察对象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都是可以提出举报的。当然也还包括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生活问题,比如虐待家庭成员、包养情妇等等,这些生活作风问题也是可以举报的。当然,举报要依照相应的程序和方式,否则纪检监察机关可能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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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举报人在举报的时候,发现举报处理机关和被举报人有相关利害关系的,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回避。比如向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部门举报某某干部,而这个干部的父亲正在这个机关工作,那就可以要求他的父亲进行回避。当然,涉及回避的人员和情形还有很多,比如说夫妻关系、父子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等等,都是可以要求进行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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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举报受理机关违纪。

这一点实际上就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相关部门,或者是其中的有关人员进行举报。当然大家要清楚,这个举报的内容特指受理机关以及有关的工作人员在处理举报时,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才可以进行举报。具体的行为有: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查办、对举报人的举报不按要求进行登记交办、将有关内容泄漏给被举报人、或者故意留存举报人的举报件,也就是压案不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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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申请并获得保护。

主要是指在举报人在检举控告中,被举报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知晓后对举报人进行威胁或者侵害。也包括举报处理后,受到被举报人打击报复。如果有这样情形的,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保护申请,防止不法侵害的发生。


第五,获得表扬和奖励。

主要是指检举控告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经查证属实后,按规定获得一定的表彰和奖励。但是这个表彰和奖励,在各个地方是不同的。有的地方有,有的地方没有;有的地方奖励高,有的地方奖励低;有的地方是专项举报有奖励,比如在扫黑除恶中举报就有,而日常的举报没有。都要看各地在举报奖励的设置情况,不能强求要求奖励。


以上就是举报人在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检举控告的时候,可以享有的五项权利。大家可以仔细看一看,如果在检举控告的过程中,权利有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的更上级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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