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0-041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春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佳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古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签订重大合同的事项

(1)2019年12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中标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公告》,我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为“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中标单位。 2020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公司与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组成的联合体与杭州萧山三阳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杭州湾智慧谷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2,757,241,563元,占2018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1.71%。本项目是公司自获得总承包一级资质以来承接的首个超大型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履行体现了公司承接重大总承包项目的实力。公司总承包模式也是公司的商业模式和营利模式的彻底创新,未来将大大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公司盈利能力提升的重要转折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极大的提升了公司EPC总承包项目承接的竞争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19年11月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中标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三期相关工程项目的公告》,我公司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三期项目新建航站楼及陆侧交通中心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钢结构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单位。2020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订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三期相关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签署了《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三期项目新建航站楼及陆侧交通中心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1标段钢结构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60,000万元,占2019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68%。公司预计本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品牌形象和经营业绩产生良好的影响,同时也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2、关于对外投资事项

为进一步巩固行业中的龙头地位,使企业在建筑工业化的广阔市场空间更具竞争优势,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新型装配式钢结构数字化工厂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东南绿建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年产20万吨新型装配式钢结构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6亿元。本项目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智能化升级方案,并与浙江大学建工学院计划联合共建数字钢结构建筑国际创新研究院,从而实现钢结构建筑产品从设计、加工制作、现场装配、运维的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与智能化建造。项目的建设以绿色节能为主要目的,采用“标准化设计、数字化生产、一体化建造、智能集约化管理”的现代工业化生产方式,可以实现制造全过程的数字化、集约化和社会化,对建筑产业的效率提升和节能环保具有积极意义。2020年3月31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事项。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4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尚未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春祥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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