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印发实施细则 细化文旅产业复工复产20条措施

临沂印发实施细则 细化文旅产业复工复产20条措施

近日,临沂市文旅局联合多部门印发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实施细则,就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做好复工复产细化20条措施,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细则包括加快复工复产、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助推市场恢复活力和增强产业发展动力四个方面。由稳妥组织复工复产,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加强游客防疫引导,抓好员工自身防范;搜集整理“政策工具包”,调整市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支出结构,加强金融政策扶持,加大影视出版和文艺创作支持;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支持企业提档升级,支持企业承办公务活动,加强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宾馆酒店境外卫星电视收视费;加快文旅融合,培育红色文化研学市场,实施旅游民宿特色品牌工程,加强消费引领,提振夜间旅游,优化消费体验共20条措施组成。

  其中,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展览、电影放映六类行业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0年4月1日开始,在申报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同步办理困难减免税申请。

  另外,组织实施好“第四届文化惠民消费季”、“山东人游山东”、“畅游齐鲁·好客山东好时节”消费促进活动。推出“畅游临沂”十佳打卡地,探索文旅休闲示范集聚区建设。指导各县区打造文商旅产业融合的消费聚集区1-2处。策划组织好“文化四季、多彩临沂”系列活动,办好第20届广场文化艺术节、民间秧歌会、第3届乡村文化旅游节等品牌节会活动,以此加强消费引领。

  临报融媒记者 张纪珍 郇恒雪 通讯员 徐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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