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辽源市水源涵养林建设情况

  4月19日下午,吉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大法率队赴东辽县,现场督察我市水源涵养林建设情况。李大法强调,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辽河流域污染问题重要批示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典范,有效实施东辽河流域一万亩元宝枫示范建设项目,实现辽源大美生态和绿色可持续发展。

  在东辽县安石镇波叶村二组,李大法一行详细听取万亩元宝枫示范林项目建设规划及进展情况汇报,并和当地干部群众共同挥锹填土,栽种下一棵棵元宝枫树苗,实实在在地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随后,李大法一行来到安石镇东道村七组,了解察看了元宝枫的苗木栽种及管护情况。


  李大法强调,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是从根本上解决东辽河流域水污染问题的应有之义,各相关部门要从严从实做到“四个强化”:第一,强化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实、抓细、抓好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真正打造成绿色创建为主、水源涵养优先、循环利用辅助的绿色发展体系,为坚决打赢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第二,强化要素保障。通过创新机制破解难题,将政策、技术、管护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程建设取得实效。第三,强化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同步提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实实在在、不折不扣地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山理论”。第四,强化宣传动员。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水源涵养林建设,采取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凝聚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市领导孙弘、康忠贵、徐晖,东辽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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