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首例涉黑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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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疫情期间扫黑除恶工作不停步,本院提起公诉的吕舜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6日采用互联网形式一审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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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宣判

作恶多端 终被严惩

犯罪事实

以吕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乌海市多年,人数众多,吕舜是该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该组织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多年来通过多次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使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并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及重大影响,严重破坏本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本院对吕舜等27名被告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13项罪名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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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结果

海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吕舜等27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合理,对吕舜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骨干、其他组织成员及包庇、纵容该组织的公职人员26人6个月至1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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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配合 攻坚克难

办案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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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是乌海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查处的首例涉黑案件,由乌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侦查阶段,本院检察长孙文华带领专案组成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公安机关侦查的80件案件线索逐一审查,查阅案卷150余册。多次与公安召开联席座谈会议,提出补充侦查意见300余条,并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补充、完善证据,为该案顺利审查起诉奠定基础。

审查起诉期间专案组成员高效完成阅卷、提审工作,依法开展认罪认罚工作,有18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法院审理阶段,充分运用庭前会议解决案件程序性事项,开庭时采用多媒体举证、示证,大大提升了庭审效率,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宣判前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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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是“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是“行业整治”动真除患之年,是“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今后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将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纵深推进组织领导、破案攻坚、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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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心者慎行,寡欲者务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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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春风十里,不及一抹绿意》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12309 或 4022000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举报通道:

http://www.wuhaihn.jc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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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第一检察部

图片:办公室

排版:政治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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