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清皇宮裡宮女裹腳嗎?

明清宮女不裹腳。

正是因為女性裹腳後容易跌撲,幹不了稍重的活,所以才強制放足。

明代文學家沈德符《萬曆野獲編》:

在明清皇宮裡宮女裹腳嗎?

向聞今禁掖中,凡被選之女一登籍入內,即解去足紈,別作宮樣,蓋取便御前奔趨無顛蹶之患,全與民間初制不侔。予向寓京師,隆冬遇掃雪軍士從內出,拾得宮婢敝履相示,始信其說不誣。

明代宮女是不裹腳的,幾歲,至多十歲出頭被選中後,便解開足紈。起初沈德符還對這個說法持懷疑態度,後來隆冬的時候他自己去京城,看見掃雪的軍士從大內出來,有人撿了一雙宮中婢女的鞋出示給他看,才相信這說法是真的。

明清時期,民間裹腳也是如此,凡需要女性從事體力勞動的地區和職業,裹腳就不流行,因為耽誤幹活。在農村,有些女性處於裹腳期,下地時腳太疼,就解開放鬆,幹完活回家再裹上。這是家裡男人不多,還裹腳,非要餓死不行。但,通常的情況是,女性裹腳必須達到如菱角的程度,無法下地幹活,在家做飯、洗衣、紡線、織布。

在明清皇宮裡宮女裹腳嗎?

明清時,裹腳最厲害的地方是山西。

山西大同,每年的六月初六,就舉辦一次晾腳會。“村社演劇,環劇場三面搭以蓆棚,長棚聯接,各布橫竿。婦女濃妝豔飾,端坐棚內,兩足長伸,鱗排竿架,莫不爭奇炫小,以博好評”。看是必須要看的,甚至眼珠子和鼻子可以快貼到足面看,“但就是不許摸”。

這是富裹腳。

還有窮裹腳。

譬如袁子才《答人求妾書》:“僕常過河南,入兩陝,見乞丐之妻、擔水之婦,其腳無不纖小平正,峭如菱角者。”河南、陝西、甘肅等地,即便是乞丐的媳婦,挑水婆姨,也都是小腳纖細如菱角。倘使將富庶地區的晾腳會稱作“講究”的話,貧民妻女裹腳,便叫做“窮講究”。女子畸形的小腳,便成為畸形社會的畸形投射。

在明清皇宮裡宮女裹腳嗎?

唯有皇帝的後宮需要人幹活時,這一切才顯得不那麼畸形。就是委屈了宮男,進宮前都得把屌割了,於是宮裡也還是和民間一樣,都是畸形的。放足的宮女,雖然幹活強了,可依然不能出後宮。凡傳話、監軍、採購,均由太監外出辦理。對太監,皇帝是放心的,因為雖然他們下面沒了,但也是不會懷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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