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不管什么原因离婚所有财产都归对方,有法律效应吗?

结婚之后,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如果想打破法定的夫妻财产制,也不难,一份协议就行。(贴心送上法律规定《婚姻法》第13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其实,无论是结婚前签订的婚前协议,还是婚后签订的财产约定,都有很多雷区。

1 口头约定AA制没用,白纸黑字写清楚才有效

接待离婚当事人的时候,我们一定会问一个问题“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有些人可能会回答“我们没什么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各管各的。”再问有没有协议,一般都回答没有。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有财产约定的情况。《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财产约定应该采用书面形式,没有书面协议的将无法得到法院认可。

财产约定只需书面签订即符合形式要求,并不要求经过公证处公证。当然,公证处会尽量排除协议无效的情形,因此经过公证的协议效力更难受到挑战。


2 明显不公的协议无效,权利和义务对等才安全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例如财产归一方所有,而债务却归另一方所有的约定将被认定为显失公平。

例如,很多忠诚协议中会约定一方对婚姻不忠,则离婚时净身出户,类似约定也会因为显失公平而不被认可。


3 限制人身权的协议无效,只能约定财产和债务

婚姻关系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混合,财产协议中很容易出现和人身属性有关的内容。例如,约定一方不能提出离婚,若提出离婚则所有财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有的协议会约定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因为判断子女的抚养权要以有利于子女为原则,因此类似约定也将被认定为无效。

建议:财产协议中只约定财产归属及债务承担问题,不要涉及人身权,更不要限制任何一方的人身权。


4 处分他人财产的无效,只能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很多夫妻对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资产还是公司资产认识不清,因此签协议的时候可能会把他人或公司的资产包括在内。例如,民营企业家通常都存在家庭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的情况,他们可能会把登记在公司名下的房产、汽车作为个人资产或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处分他人财产的协议无效,在签协议时要先明确财产范围。


5 借协议逃避债务不行,协议只在夫妻之间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但是如果想通过来协议逃避债务则未必能如愿。《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因此,如果无法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的,则这个约定无法对抗债权人。


6 财产约定和赠与不同,若是赠与房产需要过户

财产约定和赠与都涉及夫妻之间财产的无偿转移,但是二者之间又有不同。如果是将一方所有的房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将会被认定为赠与。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不动产的,在产权变更登记之前都是可以撤销赠与。

因此,如果属于将一方所有的不动产赠与另一方,应进行产权变更登记,而不是签了协议就万事大吉。


7 财产约定和离婚协议不同,后者离婚登记才生效

夫妻之间还有一类常见的协议叫离婚协议,是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财产约定和离婚协议的区别在于财产约定只要双方签署即生效,但离婚协议需在夫妻双方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才生效。如果签订离婚协议后一方反悔,未办离婚手续的,则离婚协议并不生效。

因此,如果双方感情出现问题但并未考虑马上离婚,建议签署财产约定而不是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写得再完美,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都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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